本帖最后由 撒撒 于 2024-2-23 10:27 编辑
上海市更新“海归落户”高校名单。
具体名单如下:
《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
其一,在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
其二,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取消社保缴费基数要求。
那么,世界排名前50名、前100名院校如何进行认定?
据上海市人社局介绍,由相关主管部门参照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排名进行认定,具体以落户申报系统内名单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根据之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留学生落户上海分以下几种情况:
01
世界前50留学生落户上海要求
学历要求
世界排名前50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名单在上面),并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通过认证。
社保个税要求
对top 50的学生的社保时长和基数没有要求,只要社保和个税合理匹配,过了试用期就可以提交落户申请,没有试用期工作满一个月有社保和个税缴纳记录就可以提交申请。
时限
毕业回国两年内来上海工作并且缴纳社保个税
境外学历时间要求
(1)博士:大于360天(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180天及以上)
(2)硕士:大于180天
(3)学士:大于720天
注意:受疫情影响导致境外学历时间不足的,需要提供录取通知、网课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要求
所在公司必须是在上海注册,且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及以上,注册时间在6个月以上,公司至少为2名员工缴纳社保,不在人才中心黑名单,无不良记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有效期2年,且网上提交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有效期3个月及以上。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2)无治安以上犯罪记录,没有进入失信名单。
02
世界前51-100留学生落户上海要求
学历要求
世界排名前51-100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名单在上面),并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通过认证。
社保个税要求
需在同一个公司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没有社保基数要求,社保和个税合理匹配。
时限
毕业回国两年内来上海工作并且缴纳社保个税
境外学历时间要求
(1)博士:大于360天(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180天及以上)
(2)硕士:大于180天
(3)学士:大于720天
注意:受疫情影响导致境外学历时间不足的,需要提供录取通知、网课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要求
所在公司必须是在上海注册,且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及以上,注册时间在6个月以上,公司至少为2名员工缴纳社保,不在人才中心黑名单,无不良记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
劳动合同
签订有效期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且自受理之日起劳动合同剩余有效期3个月及以上。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2)无治安以上犯罪记录,没有进入失信名单。
03
除了top 100高校以外,四个排名榜单排名101一500名高校的毕业生稳定工作缴纳社保满六个月后可以申报,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排名501及以上高校的毕业生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以上名单的学生还可以参与应届大学生定向选调,其入榜名单与落户高校名单一致。
进入系统后可以查看最新的申请条件更新为19类,第18项和第19项为“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毕业于世界排名51至100名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人点击对应选项后就可以查看到系统内的名单。
“请问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如何界定?具体的名单如何查询? 答复:您好!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由相关主管部门参照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院校进行认定。详情可以查询“一网通办”平台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申报系统内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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