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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舌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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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了不起的修仙模拟器》被质疑盗用rimworld代码,开发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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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8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rxel 于 2020-7-8 22:51 编辑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十三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有前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行为的,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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