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今年我23

[求训导] 马区定理-------违背之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10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一下妹子的兴趣(某电影、某展览、某咖啡店等),然后对症下药约咯...

妹子 “啊那个我好想去好久了!不是你题型都快忘记了!一起去当然没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0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三大错觉,手机铃响,我可逆袭,妹子喜欢你。
LZ估计三条都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1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8楼洪水猛兽于2013-07-10 15:11发表的  :
楼主已经陷进去了,开始自我催眠,觉得自己可以反杀

----发送自 STAGE1 App for Android.



遇上楼主这种坚信自己可以反杀,打死不投降的,真是没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7-11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1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23君在萨拉八 残血打龙被饭杀

——— 来自Stage1st Reader Evolution For iO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1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觉得你需要试试多线操作,怎么说呢,虽然多线操作是人渣,但是有多线操作的能力之后,你会发现你真的开始追一个的时候会变得简单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4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妹子喜欢的男生与她保持接触?哎,LZ要反杀估计只有静待机会了,只要妹子不想通,还是会对那男的抱有希望的。
你约她不出以及不主动与你聊天说明妹子还没恶劣到把你当备胎吧。
建议LZ与她保持适当的联系,然后有多线就开多线吧。先不与她联系一段时间,也能看看她有没在意过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14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5楼马桶3于2013-07-11 16:03发表的 :
楼主,我觉得你需要试试多线操作,怎么说呢,虽然多线操作是人渣,但是有多线操作的能力之后,你会发现你真的开始追一个的时候会变得简单起来……


其实也没有想多线操作的,心想自己也不算是个聪明人,一个都搞不定,同时几个一起来,估计到头来一个也追不到。
但是。。。
最近突然出现了一个老同学,做了许多让我误会的事。在自己不知觉中,已经开启了新路线。
这个是同一时期发生的另外一段故事,等过一段时间,有机会开个贴,让各位大神批判一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14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6楼justzoul于2013-07-14 11:56发表的 :
妹子喜欢的男生与她保持接触?哎,LZ要反杀估计只有静待机会了,只要妹子不想通,还是会对那男的抱有希望的。
你约她不出以及不主动与你聊天说明妹子还没恶劣到把你当备胎吧。
建议LZ与她保持适当的联系,然后有多线就开多线吧。先不与她联系一段时间,也能看看她有没在意过你。


故事稍微更新了一点
由于发现使用企鹅刷好感的方法太不实用,于是姑且就没有特意去聊天了
每天没事的时候会刷新一下动态,微博,朋友圈什么的。当看到她发表心后情,我会选择性的去打趣两句。
同样的礼貌的妹纸会在评论中给我回复。
有时回复多了,就直接用微信聊了起来。(个人比较推荐这种方法刷好感,比直接企鹅聊天来的更有话题感)
可能好感度刷到了新的阶段,渐渐的妹纸会主动开始评论我的心情动态了,原本真打算缩了,看到有新发展之后,又有了点信心。
魂淡们,真想反杀一个给你们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4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8楼(今年我23) 的帖子

一看你的回复就知道心态不对,马一定律罚抄一百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4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人。。不开心就去玩网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7-14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16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zy3618于2013-07-09 16:07发表的  :
感觉男的喜欢妹子就在一瞬之间,而妹子喜欢上男的总需要好长时间
你是帅哥的话,那也是一瞬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7-16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7-16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4-9-13 15:09 , Processed in 0.118122 second(s), 4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