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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退跑] 业余的让开,专业的告诉你异地必须X (标题太难取,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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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兴趣的就看完,没兴趣的就算了。中心思想已经总结完了。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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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离

康乃明跟我说:“我决定到加拿大升学读硕士。”

我很惊异。我以为我们两人的关系已经下了定议,再也不会有更改,没想到他会有这个新花样。

“几时决定的?”我问。

“就是这一两个礼拜,我与爸妈商量过,他们都觉得再读深一层比较好。”

我维持沉默。我是最后知道的一个。

“你放心,茱莉,我两年就回来的。”他安慰我。

我忍不住笑,“我有什么不放心?你管你去,我自在香港做我的工作,我为什么不放心?”

“你不怕我认识别的女朋友?”乃明诧异,“妈妈说你会是第一个反对的人。”

“你妈妈并不见得十分了解我的为人。”我冷冷地说。

乃明有点兴奋,他没有发觉我声音中的寒意。

“茱莉,为什么你不到加拿大来?我们一起念硕士。”他说:“你说如何?”

“我对加拿大这地方没兴趣。旅游倒是不错,去读书?冰天雪地的,捱那么几年,早已人老珠黄。乃明,人各有志,我认为香港大学的学士已经足够。”

“那么你来探望我。”他笑说。

“偌大的旅费。”我微笑,“我情愿再上一次欧洲。七年前我到过加拿大,只觉得每个城市都差不多。”

“那么我暑假回来探望你。”他说。

“也好。”我说:“先谢谢你。”

“茱莉,这次去我很不放心你。”他忽然说。

“话怎么反过来说?”我问:“你不放心我?”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在香港并不多,气质好最难得。王老五们不是不肯结婚,而是才貌双全,脾性高贵,家庭背景健康,又没有纠缠不清历史的女孩子太少。”

我又失笑。

其实我心中十二分气苦,根本没有任何地方是值得笑的。但我反而觉得滑稽——与乃明认识四年,自大学开始到现在,他却说走就走,没有一点交待,就这样?

“我一定写信给你。”他说。

但是我不相信信件,写信是最虚伪的事。

“我们可以通电话。”他说。

我点着头。我什么都点头。

我知道会发生些什么。开头是三天一封信,后来是一星期一封,再后来是一个月一封,再再后来……就没信了。这种事见得太多,听得太多,自己一旦遇上,也没有什么埋怨,仿佛已是个现成的过来人,没有太大的惊异。

“我不舍得离开你。”乃明说。

我说:“是吗,那么就留在香港吧。”

“可是我的学业——”

“如果学业较为重要,何必以我为念?”

“茱莉,你还是不高兴了?”

“没有,我很高兴,男儿志在四方。”我说。

“我们或者应该先订婚再说。”

“不必。”我断然地说。

——订婚?他在加拿大,如果找得到更好的,马上可以解除婚约,如果找不到,则可以回来娶我。稳赚不赔,绝不亏本。不必了,他既然选择了学业而没有选我,很好,我尊重他。但是我不会做望夫石,日日夜夜盼他回来,现在年头不一样了,女人们都学坏了。

“我们明天再见面。”他说:“我来接你。”

“恭喜,我很替你高兴,想做一件事而有能力达成理想,这是最幸福的。”

“茱莉,我会回来的。”他说。

这句话令我想起二次世界大战的蒙哥马利元帅。不知为什么,我又笑了。

待我上了楼,进入屋子,放下手袋,我才真正地生气,把鞋器摔到老远,坐下来,用手掩住脸。

乃明要离开我了。四年来,我一直以为我们会结婚的:等两个人的收入都再好一点,等时机成熟,等我们性格稳定,等……再也没有想到会变成今天这样。

他走后回来的机会有多少我不管,他一走的意思是,我得另外找一个人来代替他,一切要从头开始,我白白在他身上浪费了四年的感情。

也许话不能这么说,他曾经带来不少快乐的时光。爱情,爱情是一刹那的欢愉,得到过,就不应再有抱怨,有些人一辈子也没享受过男欢女爱,因此标榜友情。朋友与朋友之间算什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失去乃明,我不认为可以再找回一个乃明。女人老得快,这几年一过,再多的金钱,再成功的事业,都变成一大堆累赘,我实在不愿意乃明离开我。

我一夜没有睡好,倒点酒喝了,还辗转反侧。

第二天电话在耳边一直响,我自梦中取过话筒,那一头是乃明。

我忽然想到他这一走再也不会打电话来,心头一酸,两行眼泪不由自主淌下来。

“喂,茱莉猪!”他在那边说。

因为我比他贪睡,所以他一直叫我“茱莉猪”,大清早听到这个称呼,我的眼泪更加急流。

以后我要买一个闹钟,以后他不再会打电话来叫我起床,以后我的自己买一辆小车子开着去上班。

“茱莉——?”

“是,我半小时后马上好,”我说:“楼下见。”

等乃明来接我的时候,我的气已消了一半。

“你几时走?”我问。

“九月。”他说。

我点点头。“我们还有三个月。”我说,“乃明,这三个月里,我们不要吵架,我们不要见其他人,好不好?”

“茱莉,你怎么了?”他拍拍我的脸颊,“我们之中不是有人患了绝症吧?只剩三个月,什么意思?”

“真的,”我微笑,“以前我不懂事,闹意气,现在我都要补偿你,我想给你留一个好印象。”

“茱莉,你说这种话,真叫我难过。”

“幸亏是夏天,我们下班可以去游泳,我发誓会学好滑水,我不会令你失望。”

“一定,”他说:“你一定学得好”忽然之间,他的眼圈也红起来。

我们两个人居然相敬如宾起来。以前连吃中饭的地点都可以争论半日,现在我觉得时日不多,不如相让于他,于是尽量顺从。

而且我表现得很愉快。既然这一仗输了,索性输得漂亮点。要哭,回家伏在枕头上哭,不要在他面前淌眼抹泪作怨妇状。天下没有二十三岁的怨妇,即使三十三岁也不必做怨妇。在如今,这个名词应该早被废除。

我们更加接近,更加亲热起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竟有这么好的忍耐力。我爱他。我爱他超过爱我自己,所以我不再计较得与失,我原谅他。

因做得这么自然,连自己都苦笑。

我们合资买过只快艇,叫“明莉”。他叫乃明我叫茱莉,两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字。他滑水时我开船,他开船时我滑水,虽然简陋,但其乐融融。

现在这只快艇需要处置。

他说:“留给你用。”

“我一个人有什么用?卖了它吧。”

“我不舍得。”他说。

一只快艇不舍得,倒是舍得我。我鼻子发酸。

“留着也没用,我一个人难道还驾着它出海不成?”我说。

“我会回来的!”他跳起来。

“等你回来,它早生了锈,漏了底,”我笑,“还管用么?回来再买新的好。”

他颓然,“说的也是。”

于是我们决定卖掉它。真是伤心事,我忍不住有一丝黯然。

乃明说:“回来哦我们买一艘更好的。”

“对,”我说:“不打紧。”

那夜我哭了。一个月过去,时间越来越短,我们相处得越来越和谐,我伤透了心,却闷在心里不发作,长了一脸的小疱。

乃明说:“你怎么皮肤不好?”

“老青春,要不就是更年期。”我笑说。

“茱莉,你会等我的吧?”他问,“你会不会?”

我抬头问,“你说会不会?”

“我不知道。”他说。

“我也不知道,”我坦白,“日子那么长,谁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你要我怎么样?日日坐在家中等你的电话?”我看着他。

“我希望是,谁不自私呢,但是这种要求,我怎么提得出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我笑。

“你的心情真好。”他白我一眼。

他还发我的脾气?发脾气的那个似乎应该是我。

“茱莉,对不起。”他说,“茱莉——”他说不下去,我也知道话已说尽了。

这两个月来,是我挖空心思在讨好他。因为正如我说,我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向我们这种年纪,人在人情在,爱一分开便不再是爱。两年?念完硕士他尚可以念博 士,博士念完,女朋友也老了,更加笃定,索性再拖一年研究院,然后挑一个十多廿岁的女孩子娶了她。这种事在小说中读得太多,尤其是台湾小说。我不会做这种 悲剧的女主角。

我与乃明在一起快乐过就足够,时间就算不与他在一起,也是要过的,我不能说他耽搁我。
但是在香港守着,为他立贞洁牌坊,又是另外一件事。我不是十六岁的女孩子,过了十八,还有二十,过了二十,还有廿二。我不能像她们那样牺牲,我自爱得要命。一段爱情,如果要死的话,挽救无力,我只好让它死,去寻找更新的。我时日无多。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虎视眈眈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他说来说去是不甘心。
也算难得,虽然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不大重要,但总算有点地位。

我拍拍他的肩膀。

“你以后怎么上班?”乃明问我。

“与白色武士骑一匹马。”我眨眨眼。

  “别这样好不好.”他真的生气了。

  “我的梦幻车是雪铁龙戴安。”我说:“香港没货,我将设法去订一部,天天开着车子上班,开销直线上升,只好在衣饰上头节省,真惨,我是这次最蒙损失的一个人。”

  “你知道就好。”他拧我的面孔,“你舍得我?你舍得不跟我到加拿大去?”

  “乃明,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女儿,我已在香港大学毕业,找到一份很好的职业,我最喜爱的嗜好是阅读中文书藉与沙滩游泳,你想想,叫我搬到加拿大,我会不会快乐?”

  “与我在一起还不快乐?”他抢白我。

  “如今的女人很难侍候。”我狡猾的说。

  “茱莉,你不爱我。”

  “不,我很爱你,可是人的生命中,有很多事是比爱情重要的。”我说:“以前我们女人生命中只有男人,现在女人也有自我。乃明,对不起,我觉得加拿大简直是个沙漠,就算升学,我也选欧洲,不能跟你跑。”

  他沉默。

  他问我:“你想我留下来?”

  我摇摇头,“这完全是你的自由,我不会要求你留下来,伯母说得对,多几个头衔,只有好处。将来社会人浮于事,竞争剧烈,做男人要负责家庭,比做女人又 辛苦很多,没有真才实学,如何为妻女争气?大丈夫……感情算什么?我又有什么理由叫你留下来?我并不是那种自私没出息的老式女人。”

  他说:“如今感情真正贬值了?”

  “不不——”我觉得很累,说不下去,又作最后的努力:“我并不是那种甘心作一辈子小家庭主妇的女人:与公婆夹着住,教书赚三两千块钱,开部日本小车, 周末与亲戚搓小麻将,养一个儿子,再生一个妹妹陪他,乃明,人各有志,我希望到老都有伴侣陪着坐咖啡店,在沙滩上散散步。我怕你一去加拿大,便入了那个 辙,壮志消沉,入了人家的国籍,享受人家的福利服务,未老先衰。我不会快乐,乃明,即使我爱你,我也不会快乐。”

  他看看我。

  “乃明,正因为我爱你,我不会改变你,我自己认为我是个有见识的女人,我要嫁也不嫁老婆奴,既然我们的志趣分歧——”忽然我哽咽起来。

  他把我拥在怀里。

  这是我们交往四年来,我第一次对牢他哭。

  “我会回来的,”他喃喃的说:“你不需要一日煮三顿饭,为这种微不足道的事营营业业,我们把时间用来阅读,旅行,进修,我会回来。”

  麦克阿瑟终于走了。

  我并没有去送飞机。想象中飞机场内挤满亲友,大哭小号,喧闹万分。我要上班。刚巧那是一个大忙日,等我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的班机已经到东京了。

  那日我自己开车回家,很久没开车,挣扎好久才到达家中,倒在床上,才知道什么是寂寞。我自小一直有男朋友相伴,乃明在芸芸来生中打胜仗,成为我的爱人,四年来我们相处得极佳,这是我生平第一个弧独的周末。

  父母知道乃明到加拿大去,简直视他如逃兵。

  母亲说:“要结婚的话,马上可以结,不必拖你拖四年,他拖四年,我女儿都成老太婆了。”

  第二个月便有男同事约会我。我立刻赴约,并没有耽家中,因为我“只”廿三岁,所以他们对我都很客气。不过大多数一听见我独自租公寓住,便觉得“她已不是处女”,面露不欢之状。别人非要这样在心里抹黑我,我有什么办法?只好不去理这一回事。

  我写信给乃明也有提及。

  当天气转暖,乃明的信一日比一日来得稀疏,因为我早有最坏的心理准备,一切尽在意料中,故此也没有什么话说。周末仍然忙着赴约,周日忙着做工。

  母亲问。“乃明信中说什么?”

  “大多数是他在学校中的琐事,十分幼稚,我也没什么心思回复他。”我说。

  “有没有新的男朋友?”母亲问。

  “有。”

  “有没有可以托以终身的男朋友?”母亲问。

  “怎么托法?”我笑问:“全托?半托?”

  老人家若无其事的说:“当然全托,否则还要你贴他?告诉你,你家可没有楼宇剩下让你收租渡日,你所有的也就是你自己。”

  “全托很贵。”我吐吐舌头,“恐怕他们负担不起。”

  “负担不起,出来约会女孩子干吗?揩油?”母亲大发雷霆。

  “大家挑呀,挑得头昏脑胀,眼花了乱。想想还是从前盲婚好得多。”我笑。

  “你还是喜欢乃明,是不是?”母亲问。

  “是。”我承认,“乃明的收入也不多,家境平常,人也自私,脾气也不佳,不知怎地,我们两个投缘。”

  “乃明大方。”母亲说:“一个男人只要大方。”

  是的。我想;这是事实。开头的时候他并没有计较得失,可是他得到的比谁都多。

  “快暑假了,也许乃明会回来。”母亲说。

  “回来也不过是一,两个月,转眼间又走,我一不是他冷宫里的妃子,二不是王宝钏,我还望穿秋水呢,我不相信我会这么没出息。”

  “你与他斗气?”母亲问。

  “没有,”我说:“我根本没落希望在他身上,如果我对他还有思念,做人就很痛苦。”

  乃明暑假并没有回来,他到南美洲去玩,寄很多明信片回来,照例为“希望你也在这里。”真是无聊,渐渐我也不在乎他的缺点,反正在香港我也有别的伴侣。

  过了暑假,我们一直没写信,圣诞节我给他寄了卡片去,就是这样。

  假期除出睡觉,就是玩耍,我买了六件漂亮的长裙子,加上去年的银狐,哪里都去得,我成为“社交名媛”。母亲摇着头叹着气。

  我玩得兴高采烈,真奇怪,怎么会凉簿至此?那时候为乃明流的眼泪呢?到底四年的交情,怎么一转眼就忘了?怎么会这样?人家说年轻的女孩子是最残忍的,如今想来真正不错。

  “那个时候,真不知道为何会为他与家人闹得天翻地覆,跟足他三年。现在?现在给我三百万也不干,倒不是看着他恶心,而是没兴趣,毫无反应。”一个女朋友说。

  由此可知簿情寡义的不止我一个人。

  从十二月廿四至一月三日,连续一个星期我都出去跳舞吃饭,不是在别人家中开派对,就是在夜总会中喝香槟,忽然之间我觉得自由。

  各有各的好处,跟牢一个男朋友,有种亲昵,熟络,安全。常常与不同的人约会,自由,轻松,没有责任,享乐的时候是完全观感上的,毫无心事。

  心底下我会闪过乃明的影子。在心底下,很黯然的,——像在大雨中看到男孩子为他的女朋友打伞”半边肩膀淋得湿透——像夜半梦回,有心事要说,不知道找那一个才好。

  一月五日,我正在梳洗预备上班,电话铃响起来,我去接听。那边是乃明。

  “乃明?”我一嘴的牙膏泡沫,“好吗?”

  “为什么一连七八天都找不到你的人?”

  “什么意思?”我愕然。

  “我日日夜夜打电话给你,没人接听,你的节目这么多?”

  “你怎么了?你发神经?你有什么资格质问我?”

  “我没有资格?”

  “当然没有!你走之前又没有搁下三年的米饭钱给我,我干么要听你的?你真好意思,前年九月去的,到今年一月份才打电话来,我见了你面还未必把你认得清楚呢,真滑稽!”我怒气冲冲的放下电话。

  走到楼下看见小张站在那里。

  “小张!”我诧异,“你?”

  “是,来接你上班。”他说。

  “我自己有车,你何必麻烦?”我笑。

  “这是早上唯一可以看到你的机会。”他坦白的答。

  “真的?”我把手臂伸进他臂弯里。

  百步之内,必有芳草。

  我现在心情不一样。我问:“小张,假使很远的地方,有个朋友打电话来质问我假期在什么地方玩,我该怎么答?”

  “很远的地方。多远?”小张问。

  “加拿大。”

  “朋友是男是女?”

  “男人。”

  “叫他去死。”

  “为什么?”

  “他管你去过什么地方?你有没有管过他?如果他要管你,叫他娶了你,管你一日三餐房租零用。”

  “你说到我心里去了。”我说,。

  “他那么紧张你,为什么要离开你到别的国家去?”

  “而且他已经有三千日没有见我了,头尾跑掉两年有余。”

  小张说:“这人脸皮一流的厚。你仍然爱他吗?”

  “不可能,如果他不做类似的傻事,情有可原,将来大家见面,还是朋友——本来我想给他留个好印象,但他没有给我下台的机会。”

  “感情最容易变酸,比乳酪还容易坏。”

  “说得没错。”我很惋惜。

  “你们在一起很久吗?”小张想打听什么。

  “二千年了。”我狡猾的笑。我恢复了一贯的聪明调皮。

  小张看我一眼,“人家都说追求你最难,因为你自己什么都有。”

  “我没有丈夫。”我笑说。

  “这谁不知道!”小张笑。

  乃明的电话绝了迹。又过一个星期,小张送我下班,在门口下车,我向他道再见的时候抬起头,仿佛看见乃明站在我家门。

  我以为眼花看错,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小张向我扬扬手,说“明天见”,开走车子,然后我看清楚那人真是乃明。

  “茱莉。”他走向前来叫我。

  “你怎么忽然回来了?”我一点惊异也没有。

  “我想念你。”他说:“回来看你。”

  “是吗?”我淡淡说,“你应该先打个电话来,我今天在公司做足一天,累得很,不想出去。”

  “那么我陪你休息,我想与你说说话。”他说:“刚才那个是谁?”

  “同事。”

  “你自己不是有车子吗?”他喋喋不休,“为什么不坐自己的车子?”

  我站在门口跟他说:“我高兴做什么,是我家的事,好不好?”

  “你怎么变了,茱莉,为什么还不上楼去?我们在这里要站多久?”他问。

  我端详他,我发觉我并不认识他。这个乃明不是二十八个月前的乃明,现在他只是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

  “我不打算与你上楼。”我说。

  “为什么?”他瞠目。

  “我的公寓不是你的休息室。”我说。

  “茱莉!”他拉住我。

  我挣脱,“放开我——”

  这时候小张的车子忽然兜回来,停下,他自车内探头出来:“你没听见?她叫你放下手!”

  “小张!”我如遇见救命王菩萨似的奔过去。

  他推开车门,“上来。”

  我跳上他的车子,关紧门,我跟乃明说:“你走吧,我不愿意见到你。”

  “你——”他愤恨的追上来。

  “你如果早一年半载来,我的态度又不同,现在太迟了,因为你只顾到你本身的需要。你得到过机会,机会错过之后永不回头,你走吧。”

  小张等我把话说完,就开动车子。

  我把脸埋在手中。小张问我:“上哪儿去?我们去喝杯咖啡好不好?”

  我点点头。

  坐在咖啡店里,小张善解人意,不问也不出声,只是陪着我。

  隔了很久很久我才说:“你会觉得我很冷酷吧?”

  小张说,“不。”

  “为什么?”我抬起头。

  “是他先离你而去的,当时他并没有理你的死路,你生存下来是你的本事,你们之间的事当他离开的时候早已告一段落,他这次回来见你,不外是因为他没有见到更好的女孩子,至于你,你回不回到他身边,完全是你的自由与选择。”

  我很感动,觉得他非常明事理,并且能够在短时间内把一段复杂的事分析得如此透彻。

  “而且你一定经过一段伤心的日子,”小张说,“他知道吗?他在乎吗?感情不能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正如你说的,他有过他的机会,他错过了,没得好怨。”

  他看我一眼,说下去:“我陪你回去,如果他还站在那里,或是骚扰你,你尽可以报警。”

  “是的,”我说,“我对他再也没有感情。”

  小张送我回去。乃明并没有站在门口。我松口气,奇怪,以前那么使我跳跃兴奋快乐的一个人,现在使我这么厌恶,真是奇怪。

  我上楼,与小张道别。

  以后我都没有见过乃明,他也许回加拿大去了,也许没有。在他离开我之前,他应该考虑到这个后果。

  因为我对他好,他就认为我是他家客厅家私的一部分,太可笑。

  我所遗憾的是:我曾经尽力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而他还是恨我了。

  我跟小张说:“男女之间没有爱,仍可以做朋友吗?我不相信。”

  他但笑不语。

  我则低下了头,我与康乃明的故事,至此为止。
(by 亦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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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看完之后(或者没看完)哼一声,说“男人就是这样!”,或者“女人都是这样!”,那没有什么意义。每一个男人和女人的性格和生活都是不一样的。小说人物绝对被夸张化了,生活中大部分男人和女人都不会有这样的极端表现吧。而每一个人的实际表现都是不一样的。(我这段评论就是废话吧?废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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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文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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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浓浓的亦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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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评论的确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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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异地必死么……
异地恋+婚后分居且一直要分居的人很淡定……
我想知道多久之后我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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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他已经有三千日没有见我了,头尾跑掉两年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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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rve于2012-02-14 13:11发表的  :
“而且他已经有三千日没有见我了,头尾跑掉两年有余。”
每天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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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亦舒……
我一直不愿相信她是倪匡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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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女猪脚干脆利落,明白事理,相形之下男主真是太傻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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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Re: 业余的让开,专业的告诉你异地必须X (标题太难取,随

手机党鸭梨很大,没全看完。女主太理智,理智的令人心惊。难道爱情不应该是一点点傻气和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勇气嘛?更何况才二十三,二十三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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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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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HK的女生是这风格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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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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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异地6年毫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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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5 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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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5 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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