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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马区版规(2014.7.20)----新增删帖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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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ityrat 于 2014-7-20 18:38 编辑

1.人身攻击,塞!

2.论坛当微博,火星!

3.讨论工口,塞+火星!

4.恶意闪光弹,

5.得罪喵和老鼠,呵呵……

(2012.8.19)

最后,一切涉嫌违规贴的处理,版主拥有最终处理和解释权

————————————这里是叛逃出马区的爱的女战士喵君的分割线————————————


6.PM版主删帖,30天禁言!

7.讨论破魔,暂时以[飞外野育儿分块]处理



(201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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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团结一心,共抗闪光。拼搏进取,终得归宿。

入团者感受温暖,脱团者永不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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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5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马区被狗叔点名批评了虽然一切都是死鱼的错但从今日开始整风!

1.禁语抹布三天。目前的禁语是这个区真神奇啊。

2.我早上随便点开两个帖子,就都是主楼被编辑成无内容的,已飞火星。请慎用主楼编辑功能,小心抹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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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9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ityrat 于 2014-7-22 23:35 编辑

马区发贴15分钟后不可编辑。发帖前请三思。
PM版主删帖、改贴的一概不接受。(软妹除外

-----------------这里是一直没更新版规的版主失格的版主的分割线-------------

考虑到个人隐私、仇家追杀、相爱相杀,FFF汽油用不完等问题……从即日起本版支持PM版主删帖
PM版主删帖请告知大概理由(eg:TM我才知道第二条船也上S1;当年的帖子太哈子卡西了;一时冲动发帖不想留下黑历史记录),帖子链接
PM版主删帖一律禁言30天,无论男女人兽
近期女版主比较忙,直接找我吧

PS1:其实这么干已经很久了,我一直懒得改版规,反正事主都在第一时间接受了。人大了,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嘛(反正你们小号多……
PS2:因为上班和加班、加班、加班、加班和加班等原因,不能第一时间响应,尽请谅解。如果第二和第三时间都没响应,尽情继续谅解。
PS3:在吹灰
PS4:买不起,买了也没啥可玩的
PSV:也在吃灰

20140720 Cityr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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