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185|回复: 20

如果一个人为你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高兴还是悲哀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0-19 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男,如果一个女的说这话。。。
当然不是说自己都不认识,就是说改变很大,与以前相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9 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句话,我与BF交往1个礼拜后就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9 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后呢?能告诉我说的时候是怎么想得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9 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20年突然有了人生第一个男朋友..
而且并不是之前心中所想象的那样完美...20年做过的所有美梦完全破碎...对未来的态度也完全改变....之前非常反感的事情在和BF真正开始交往之后居然变成顺其自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9 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好像确实是那样,跟她说的想的一模一样的
不过是我为她变成那样,习惯付出,喜欢付出,只因为是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9 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LS两位都保重……
纠结的日子还在后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9 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3年了...早习惯了
这种感觉早消失了

下一次纠结估计要等到结婚生子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9 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为自己爱的人改变是对的,但是重要的是这些改变是值得的还是不值得的,还有这些改变是positive的还是negative的

还有就是有爱情还要有面包。。。。但是也不能因为面包而抛弃了爱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9 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恋爱就是一堂纠结的课,时常伴随有蜕变征兆。好事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9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yxy 于 2008-10-19 04:14 发表

只能说LS两位都保重……
纠结的日子还在后头


值得不值得,这个如果能知道那就简单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9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变化,如果自己觉得值得,那无所谓。

但是……

如果说话的人说的很无奈的话……那就么办法了。这样下去,分手是迟早的事情了……

拖着对谁都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9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总是要变的,不是因为这个变也会因为其他的变。
庆幸可以为了自己关心的人而改变吧,这不是坏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9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rtman 于 2008-10-19 03:58 发表
之前非常反感的事情

我没有想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9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9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经常听人在打架前说\"老子把你打的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9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变化本身其实是正常的,毛长长了皱纹多了也叫变化,何况与人交往

关键就在于把那\"因为你\"非给说成\"为了你\",就有点恶心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9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rtman 于 2008-10-19 03:58 发表
20年突然有了人生第一个男朋友..
而且并不是之前心中所想象的那样完美...20年做过的所有美梦完全破碎...对未来的态度也完全改变....之前非常反感的事情在和BF真正开始交往之后居然变成顺其自然.. ...

阿姨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9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时候你只要一个拥抱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9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
但是偶觉得偶周围的人都已经不是以前的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0 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不是纠结的终点,而是纠结的开始......深深的MARK一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10-20 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4-11-27 12:50 , Processed in 0.283780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