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871|回复: 23

真的合适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8-19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几天和我原来当老师的时候带的学生耍起了~!实际上我只是觉得她很可爱~突然有了感觉~!她才16岁~我23了~耍了2天了~觉得自己做错了!~还有点怕!要是说出去影响不好吧~!反正脑袋最近出问题了~所以来求解答!她说等她2年后毕业正式耍~我不知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是老师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19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是了~走了6个月了!我有点怕~舆论那些东西!而且差7岁真的行吗~我觉得我大了点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19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真相~不可能发上来!希望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有禁止这个嘛?

不是真心的那就赶紧散吧

....
男人要担待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真正喜欢没问题的。
这个舆论不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16岁不禁止了
现在的孩子早熟的很
只是真要谈的话认真点,别伤害人家
虽说你认真了很可能被伤害的是你:awkwar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歹也要等到20岁稍微懂点事情多啥,慌撒子?真有爱的话陪到起撒,没的爱光想操13的话那么记得带套,如果是处你要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19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了~8楼最后一句说出了我真正的想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是了怕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耍了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爸大我妈9岁.....
之前有个初一的小妹妹倒追....
小我7岁
我才不敢上
这个都高中怕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耍了?都耍啥了?:smok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耍了啥和真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进来看偶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_-
有过类似的经历,当时她14我21...大概只维持了几个月我便坚持不住了,先不说代沟什么的,跟一个小孩儿谈恋爱实在没啥意思...LZ都23了,16岁的小孩也许会给你一时的新鲜感,但还是算了吧,对双方都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她大6岁,她也是16岁,LZ上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徐阳 于 2008-8-19 19:59 发表
先不说代沟什么的,跟一个小孩儿谈恋爱实在没啥意思...


+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不说代沟什么的,跟一个小孩儿谈恋爱实在没啥意思...


+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LZ是想找回学生时代的纯情吧……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日了?没日算啥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话吧..耍朋友就是交往..:awkwar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19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大概知道情况了~我看情况而定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9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LZ 你要搞醒豁哦。。。
这儿又不是四川论坛
你冒句 耍起了  人家都不晓得你在说啥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4-9-22 01:27 , Processed in 0.162564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