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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 河南一高中学生会干部被曝受贿:归还被没收手机每台收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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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一高中多名学生会干部被举报受贿#:多人以违纪不处分名义收钱**介入调查】#教育局回应多名中学学生会干部受贿#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消息,11月11日,河南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被曝多名学生会干部受贿引关注。11月10日,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发布通告称,将对涉事学生进行进一步处理。该校学生向记者表示,学生会干部以查违纪的名义向学生收取贿赂,“这个时候你不给他交钱,他就给你处分,给你申报老师。”记者从固始县教育局获悉,**已介入,正在调查具体事件。信阳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称,9日已接到该校学生反映此事,正在处理。



贪污受贿要从娃娃抓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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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乡本月的热搜第一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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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凤、耗子打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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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5: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毕竟权力堪比蓝色小药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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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天受贿,当天举报的。这不应该算是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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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xpisces 发表于 2024-11-11 15:18
老乡本月的热搜第一又来了

10万铁骑夜袭东京才是本月第一热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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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生会这种过家家的玩意儿什么时候能被取缔?从高中到大学我见到的所谓学生会干部身上的官僚气息比真正当官的过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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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当官的好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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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TTAA 发表于 2024-11-11 15:34
学生会这种过家家的玩意儿什么时候能被取缔?从高中到大学我见到的所谓学生会干部身上的官僚气息比真正当官 ...

现在的真正的官僚根本就没这种气息好么
都是底层有点小权的可能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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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6: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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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勒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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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6: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信阳是最南边跟湖北靠近的那个地市是吧

—— 来自 鹅球 v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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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京报?

估计有这么个事,但是具体情况还是得找找别的媒体综合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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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等年轻一代上台后社会风气就会好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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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应该记录档案永远不得考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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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高中学生会这么大实权哇,我记得我高中的时候学生会就是小团体自己跟自己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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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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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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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8: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操

—— 来自 鹅球 v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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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TTAA 发表于 2024-11-11 15:34
学生会这种过家家的玩意儿什么时候能被取缔?从高中到大学我见到的所谓学生会干部身上的官僚气息比真正当官 ...

学日本的吧,做派也不是为学生服务全是讨好老师给自己捞好处,老师选人也是挑那些会讨好老师的,腐败从娃娃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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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TTAA 发表于 2024-11-11 15:34
学生会这种过家家的玩意儿什么时候能被取缔?从高中到大学我见到的所谓学生会干部身上的官僚气息比真正当官 ...

正相反
象牙塔里有这种模拟社会的机构才是应该的

而且一定是可以受控于学校/教委这种官方组织的学生机构,有人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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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高中学生会有存在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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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8: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学生会的水平还是取决于校领导的水平,只要放权太多或者猛塞教师子女,只让学生自主组织一些文体活动啥的,一般都不会有问题,主楼这是校领导**把行政管理权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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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高中就社会实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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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不能叫受贿了,该叫索贿,甚至可以认为是敲诈勒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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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21: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ixtycomeon 于 2024-11-11 21:14 编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根据该解释,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相对应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数额较大”的起点按照受贿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的二倍,即六万元;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巨大”的起点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的五倍,即一百万元。


还是敲诈勒索更容易立案,三千就够了。
不对,一千五就够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来自 Xiaomi 23049RAD8C, Android 13上的 S1Next-鹅版 v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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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21: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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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孩子问我人应不应该贪我说不应该 你说小孩子那几毛钱贪来干什么?要贪就应该大贪特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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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2 07: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ightdog 发表于 2024-11-11 15:25
10万铁骑夜袭东京才是本月第一热搜吧

合着“愿提十万虎狼旅,跃马扬刀入东京”是这个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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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2 07: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高中生还敢搞这个?高中都快成年了又不是小学生那么好忽悠的,就算不怕被揍就不担心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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