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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 篮协正式公布对京佛战主裁处罚:停赛15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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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时间11月28日消息,本赛季第10轮佛山主场对北京比赛,主裁李平因为最后时刻误判超标被罚停赛15轮,对于这个结果佛山队总经理刘宏疆曾表示要第二次申诉,因为篮协没有正面回应他的四条犯规申诉,对此篮协马上给出回应,对四条犯规申诉逐一回复,佛山队表示不再进行第二次申诉。

  对于佛山队赛后提出的四条犯规申诉,CBA裁判办公室组织专业篮评人员陈梦熊、宁日辉、靳茁、马立军进行了会审,对佛山队上诉的这些申诉会审意见如下:

  1.申诉书中提出:比赛结束前33.4秒,北京队3号马布里在左上角突上线(右手)上篮,佛山队2号约什防守,身体未碰到,吹罚2+1的错判。
  会审意见:约什对马布里的突破上篮防守未造成犯规,裁判员的判罚属于误判。

  2.申诉书中提出:比赛结束前14.5秒,佛山队13号宗赞在篮下投篮,被北京队9号孙悦直接推打出去,致使其摔倒在地,未判犯规,随后11号任骏威抢球未碰触到底线,传球给2号约什得3分,裁判判罚踩线违例。
  会审意见:裁判员判罚球出界违例属于误判。

  3.申诉书中提出:比赛结束前2.2秒,北京队3号马布里罚球,球未碰圈,北京队1号李根从三分线冲篮板,提前进入罚球区将球点进。
  会审意见:北京队李根过早越过三分线并随后将球补进是违例在先,裁判员对此未判,属于裁判员漏判。

  4.申诉书中提出:比赛结束前0.5秒,佛山队22号克拉夫索夫反跑篮下,球未进场,北京队32号莫里斯提前上前阻拦并对我方22号克拉夫索夫双手严重拉拽,未吹罚。
  会审意见:北京队32号莫里斯对佛山队2号克拉夫索夫的防守不合法,是犯规,属于裁判员漏判。

    按照2014年11月24日佛山龙狮队申诉书提出的申诉要求,CBA裁判管理委员会责成CBA裁判办公室对2014-2015赛季CBA联赛第10轮佛山对北京比赛的临场裁判工作进行专业认定,并于11月27日在广州召开了CBA裁判管理委员会会议(参加会议的成员有姚明、梁志斌、严晓明、徐积为[微博];裁判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经过慎重研究,会议结论如下:

  第一、同意由CBA联赛裁判办公室组织的专业监评人员(陈梦熊、宁日辉、靳茁、马立军)做出的会审意见,即“认定临场的当值裁判员在执裁2014-2015赛季CBA联赛常规赛第10轮佛山对北京比赛的最后时刻,出现了一系列错、漏判罚,属严重过失,其中主裁判李平负主要责任”。

  第二、 根据现有证据,无法对于裁判员判罚的主观因素做出结论。

  第三、当值主裁判出现的问题符合《中国篮协2014-2015CBA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中第五章第十一条第(一)、第(二)款之规定。

  第四、根据中国篮协现有规定,即《2014-2015CBA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中第五章第十一条的规定,CBA裁判管理委员会给予该场比赛的主裁判员李平停赛15轮的处罚(停赛期从本赛季第11轮至25轮)。

  第五、CBA裁判管理委员会责成CBA裁判办公室尽快制定出符合目前联赛实际情况的《CBA裁判员管理办法》,报请联赛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执行。同时,也希望CBA联赛裁判员恪尽职守,进一步提高判罚的准确性,为确保CBA联赛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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