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就宅死 发表于 2009-4-27 23:00

但是我不喜欢吵闹,不喜欢别人乱碰我东西,不喜欢不经过我同意就吃我东西(鉴于本人是吃货,所以这点很介意啊啊啊)

SingSing 发表于 2009-4-27 23:22

嗯,同居的人現在該差不多睡覺了,然後傳來啪啪啪的聲音...

17岁就宅死 发表于 2009-4-27 23:24

不能睡觉的!!!

楼主很直接 发表于 2009-4-27 23:52

同居就为了啪啪啪方便才…?

hunterkiller 发表于 2009-4-28 02:06

17岁就宅死 发表于 2009-4-28 02:19

这个不是说啪啪啪的事吖。。。

babylond 发表于 2009-4-28 17:18

原帖由 17岁就宅死 于 2009-4-27 22:58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同居能帮我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这些么?我希望我的同居室友是个可以做这些事的人,那多好啊~

我今天煮了粥剩了好多。。。
好萌……求交往吧。这些我都会做喔

mengma33 发表于 2009-4-28 17:39

原帖由 梅仁袅 于 2009-4-27 12:55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想起一句话同居的好处是分了之后还是未婚
我爸爸也是这么和我说
可是那时我已经结婚了

dyuty12 发表于 2009-4-28 17:58

原帖由 17岁就宅死 于 2009-4-28 02:19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不是说啪啪啪的事吖。。。

同居不啪啪啪的话怎么能算同居呢?
你说的应该是“合租”吧?

shangalar 发表于 2009-4-28 18:38

原帖由 hunterkiller 于 2009-4-28 02:06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一般现在不都这样么....然后某次走火了,就只好去领证了.....

这话相当经典

话说现在大家都无所谓妹子是不是chu了么

dyuty12 发表于 2009-4-28 19:31

原帖由 shangalar 于 2009-4-28 18:38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话相当经典

话说现在大家都无所谓妹子是不是chu了么
处又如何,不处又如何,真激情了,做过鸡也可能要

大波萝莉 发表于 2009-4-28 20:03

处女情节真可笑

说实话,我遇见过女的能和男的在床上缠绵,打飞机,BJ的,就是不做爱,就为了保住那一层可笑的膜,满足某些男人的“处女情节”

Banks 发表于 2009-4-28 20:10

某兄弟就被一女的这样整了半年,最后被女的甩了

cdm 发表于 2009-4-28 20:17

楼主在上海的话 出来桌游吧!

17岁就宅死 发表于 2009-4-28 20:22

原帖由 Banks 于 2009-4-28 20:1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某兄弟就被一女的这样整了半年,最后被女的甩了
兄弟没有展开报复么?

luokobe 发表于 2009-4-28 20:44

不求同居,求楼主正面无码清晰照片 0.0

17岁就宅死 发表于 2009-4-28 20:59

原帖由 dyuty12 于 2009-4-28 17:58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同居不啪啪啪的话怎么能算同居呢?
你说的应该是“合租”吧?
反正我接受不了男女朋友交往就要同居,住一起都不行,更别说要啪了 KISS也要有个限度,一开始交往就想这样么?还是接受不了。说我古板也好,我就是做不到这步,也不是说有什么CHU情节,只是觉得自己应该有自己的原则,给自己一个交代这样的想法。 所以很多人接受不了,所以我就在团里待着吧~

Banks 发表于 2009-4-28 22:13

赞楼上这样的女人 一个!

17岁就宅死 发表于 2009-4-28 22:22

回复 56楼的 luokobe 的帖子

正面不是在自爆区有的么-

dyuty12 发表于 2009-4-28 22:26

原帖由 17岁就宅死 于 2009-4-28 20:59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反正我接受不了男女朋友交往就要同居,住一起都不行,更别说要啪了 KISS也要有个限度,一开始交往就想这样么?还是接受不了。说我古板也好,我就是做不到这步,也不是说有什么CHU情节,只是觉得自己应该有自己的原则,给自己 ...

难道你还没谈过?

17岁就宅死 发表于 2009-4-28 22:55

谈过3个,时间都不长,都信息电话联系,偶尔见个面聚聚吃饭。完了一起静静坐着聊天,之后各自回家。
我感觉我拍拖的时候也很认真,真心的去对待对方,但是他总觉得没安全感,然后干涉到我隐私了,什么都要管,我是你女朋友,不是你的私有物,我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这点我极度反感,然后我们分手吧。 然后我最讨厌别人试探我,他们总自以为是的假装不经意地说有某个某个女的对自己有意思啊什么的,就是想看我有啥反应。我就跟他说:“我相信你是真的喜欢我,所以我不会介意这些事的。”然后他就会更加不安,觉得我不重视他,要么就说我过于理智。我自己的想法是,我喜欢你,我是一心一意的信任你,但是如果你用这样的方式来试探我对你的感情,我觉得太幼稚。如果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的话,那还拍啥拖?
突然想起来好象我从没跟男友生气过呢。就算有争吵我也是慢声慢气的跟他说话,讲道理,然后最后总是他觉得无奈,然后就没事了。

话越来越多了

sybilno 发表于 2009-4-28 23:09

只想说可能那三个男人其实你都不是很喜欢而已

LichEnd 发表于 2009-4-28 23:24

原帖由 17岁就宅死 于 2009-4-28 22:55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谈过3个,时间都不长,都信息电话联系,偶尔见个面聚聚吃饭。完了一起静静坐着聊天,之后各自回家。
我感觉我拍拖的时候也很认真,真心的去对待对方,但是他总觉得没安全感,然后干涉到我隐私了,什么都要管,我是你女朋 ...

不知道你是怎么开始拍拖的……
如果不是相处了非常长的时间,彼此的关系非常深,
而平时只是出来吃吃饭,电话联系联系,拿什么相信这样的感情=_=

dyuty12 发表于 2009-4-28 23:28

人各有自己的活法,很难说。但是距离保持得太远(心的距离),热情是很快散去吧。

Banks 发表于 2009-4-28 23:32

我倒觉得这是个好妹子,前提是对方也是个守规矩值得信任的人,这样才能得到幸福

17岁就宅死 发表于 2009-4-28 23:35

对方一定要守规矩啊,我喜欢有原则性的人~

niconico 发表于 2009-4-28 23:36

楼主还没被开发

luokobe 发表于 2009-4-29 00:13

回复 59楼的 17岁就宅死 的帖子

有吗…就看见个爆腿的…

cdm 发表于 2009-4-29 00:19

玩...玩桌游吧

於我如浮雲 发表于 2009-4-29 00:25

原帖由 梅仁袅 于 2009-4-27 12:55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想起一句话同居的好处是分了之后还是未婚
說白了就是可以把離婚掩蓋成未婚

都同居了,那和結過婚又有什麽區別?反正我看待同居後分手的女人,一律按照離異對待

17岁就宅死 发表于 2009-4-29 00:29

回复 68楼的 luokobe 的帖子

有,爆了几个帖啊

於我如浮雲 发表于 2009-4-29 00:30

同居也可以說是試婚。既然試吃同樣算作吃,試婚當然也該算結過婚

cdm 发表于 2009-4-29 00:33

自己喜欢的人,曾经结婚与否重要吗?还是说因为自己实在没什么值得骄傲了,所以从未谈过恋爱也不得不拿来当自豪的本钱了?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自言自语,毕竟人和人的想法总是千差万别.

妹子都说 发表于 2009-4-29 00:35

妹子都说 发表于 2009-4-29 00:36

於我如浮雲 发表于 2009-4-29 00:36

對你來說不重要,哪怕曾經做過妓女,照樣有“喜歡她的人”說不重要 ,照樣有你這樣的人問“自己喜歡的人,曾經做過妓女重要嗎?”

於我如浮雲 发表于 2009-4-29 00:38

原帖由 妹子都说我下面那个看起来很奇怪 于 2009-4-29 00:35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同居是两人的生活,结婚是一家的生活,区别很大
五十步笑百步

妹子都说 发表于 2009-4-29 00:38

梅仁袅 发表于 2009-4-29 00:40

原帖由 於我如浮雲 于 2009-4-29 00:3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同居也可以說是試婚。既然試吃同樣算作吃,試婚當然也該算結過婚
也就这么一说,你也麦纠结了
各人想法不一样
我还是觉得结婚跟同居不一样
我可能很随便的跟人同居但是我不太可能很随便的跟人结婚
总觉得婚姻还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不仅仅是两个人住一起,还有很多关于所谓责任的东西
不过现在结婚离婚法律上的程序都很简单,也有很多人不把婚姻当回事了
于是随便吧

cdm 发表于 2009-4-29 00:42

原帖由 於我如浮雲 于 2009-4-29 00:36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對你來說不重要,哪怕曾經做過妓女,照樣有“喜歡她的人”說不重要 ,照樣有你這樣的人問“自己喜歡的人,曾經做過妓女重要嗎?”


呵呵,不同的人不同的想法,比如现在,我就认为有些人,比如你,有精神洁癖,而且很严重-------而因为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是很欣慰的看待您的言谈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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