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热的鹦鹉 发表于 2008-4-25 15:51

好马不吃回头草是至理名言

分手后想和好是想到了分手前的种种好处,既然分手就是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好是想找回过去的好处。
但是,经历过分手的两人,在心态和对问题的做法上都会产生一些变化,等到和好一段后也许会觉得不再喜欢对方,其实是因为大家都变了,没有了自己期待的那种“过去的好处”。

hugo263 发表于 2008-4-25 15:56

兔子不吃窝边草也是至理名言

mondaijin 发表于 2008-4-25 15:56

如果这回头草还没被另外的人嚼过的话,还是可以考虑考虑地:smoke:

akeboshi 发表于 2008-4-25 16:39

我哥哥的朋友离婚之后又复婚了 还喜得贵子:awkward:

不羁夜 发表于 2008-4-25 19:39

结婚和恋爱是两码事,谢谢。

bobby0716 发表于 2008-4-25 21:17

天涯何处无芳草不是至理名言:~(

小涩郎 发表于 2008-4-25 22:40

勉强是没有幸福的也是至理名言

hellgate11 发表于 2008-4-25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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