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开庭:江苏盐城一农民贩卖未经检验检疫羊肉 市监局开出10万元罚单
12月24日下午三点,江苏盐城一农民卖1只羊获利180元被大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的行政诉讼案件,在盐城中院17法庭二审公开开庭。当天的庭审,法庭给双方较为充足的时间发表各自观点,但没有对该案作出判决。法治日报将继续关注该案进展。
2023年11月21日,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城中菜市场查获农民陈广芳摊位上摆放的1条羊胴体和6个羊头等未经检疫验讫盖印章的羊肉。检查过程中,陈广芳承认家中冰箱里还有3条羊胴体,并带领执法人员到家中办理了扣押手续。
2023年11月24日,陈广芳递交了由大丰区丰华街道早南村村委会、大丰城中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证明的《情况说明》,对陈广芳家中有老人身患淋巴癌晚期、需要巨额理疗费支出,家中生活困难,希望从轻从宽处理,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等作了“情况属实”的证明。
2024年1月18日,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给陈广芳下达了大市监罚告〔2024〕0003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拟针对陈广芳售卖1只羊和6个羊头并获利180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拟没收尚未卖出的6只羊头和4只羊(包括3只家中查获的羊胴体)、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罚款130180元。
2024年2月5日,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对羊头、羊肉抽样送检,2024年2月23日,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抽样送检的该批次羊肉符合农业农村部有关兽药残留、金属残留等标准要求,结果为合格。
在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前,大丰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听证,公布了检验检疫结论“符合标准”。后经过集体讨论,“对陈广芳提出的免于或者减轻处罚的陈述申辩不予采信”,最终结合涉案肉类检验合格及家庭特殊情况,作出罚款10万元、没收羊胴体4条、羊头6个和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6日,个体工商户陈广芳将大丰区市场监管局起诉到法院,以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经营数量存在认定事实错误、过罚失当,将面临“因罚致贫”等问题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原行政处罚。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4年9月26日作出行政判决书。其中显示:经审理查明,广芳羊肉经营部购进未经检疫活羊6只,共计重量270公斤,金额8100元。广芳羊肉经营部在经营者家中自行屠宰上述活羊,并在盐城市大丰区城中市场摊位对外销售,货值金额共计9607.2元,销售羊肉45公斤,获利180元。上述羊肉、羊头均未经检验。
一审判决书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罚适当,程序合法。法院据此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陈广芳对此不服,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农民在自行屠宰前,应当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防止疾病传播。
出席庭审的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认为,陈广芳为2000年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从事相关经营20多年,对羊头、羊肉需要检验检疫后方可进入市场流通销售属于明知或者应知,不具备不予处罚情形,且已售出的羊肉无法检验,危害后果无法消除,没有法定的减轻情节。按照上级规定和专项行动部署,要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类违法行为,任何从轻或减轻处罚都必须要有证据证明。
庭审期间,上诉人陈广芳当庭承认了涉案羊肉未经检疫属于违法行为,但多次辩解称自己“是做好事!”是患癌病人顾某急需用钱,所以才帮忙宰卖羊肉,希望法庭能考虑家庭实际困难。
记者采访了解到,涉案六只羊系大丰区新团镇长安村村民顾德兰所养,顾德兰在该案处罚期间已经病故。在一份请求执法机关从轻处理陈广芳的手写说明中,顾德兰弟弟顾德奎写道:“因哥哥生病,得了癌症晚期,请我帮他把几只羊处理掉,费用看病,我就帮他找到了卖羊的,人家不肯,后再三请人家帮忙把羊处理掉了,那(哪)知道被工商部门查处了,说是违法,我也对不起人家。”
审判长在庭审中围绕该起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执法程序、适用法律、处罚幅度等四个焦点问题组织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双方态度一度比较对立。
出席庭审的陈广芳代理律师认为,办案机关未进行必要的市场价格调查或鉴定,就认定了涉案货值,行政处罚决定存在认定的事实不清、缺乏有效证据支撑等错误,认为该案不仅要准确适用食品安全法,也要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的规定,综合全案事实减轻或免除处罚。
据了解,食品安全法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记者查阅《江苏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相关条款,其中第八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第十条规定了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五款情节,包括: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当事人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的;其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当天的庭审,法庭给双方较为充足的时间发表各自观点,但没有对该案作出判决。本报将继续关注该案进展。(法治日报)
跟天价芹菜罚单一样,一根筋两头堵 这种形势下把人逼得这么紧这么死,出现报社案件谁负责?
—— 来自 S1Fun 看标题还以为是农民不懂家里有人患病卖羊筹钱,仔细看完发现不是,这里面就有冲突
陈广芳递交了由大丰区丰华街道早南村村委会、大丰城中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证明的《情况说明》,对陈广芳家中有老人身患淋巴癌晚期、需要巨额理疗费支出,家中生活困难,希望从轻从宽处理,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等作了“情况属实”的证明。
涉案六只羊系大丰区新团镇长安村村民顾德兰所养,顾德兰在该案处罚期间已经病故。在一份请求执法机关从轻处理陈广芳的手写说明中,顾德兰弟弟顾德奎写道:“因哥哥生病,得了癌症晚期,请我帮他把几只羊处理掉,费用看病,我就帮他找到了卖羊的,人家不肯,后再三请人家帮忙把羊处理掉了,那(哪)知道被工商部门查处了,说是违法,我也对不起人家。”
杀羊卖羊的自己都知道咋回事,别卖惨
上诉人陈广芳当庭承认了涉案羊肉未经检疫属于违法行为
不好说 所以我说了,更低的处罚不是不行,但仅仅是理论上可行
10w是从轻处罚的极致,要更少就只能裁量减轻
首先没有减轻情形,就算有,也只是可以减轻,不是应当减轻
我们对减轻处罚是非常谨慎的,因为处理不好,将来很容易被纪委追责,以国有资产流失罪进去,运气好就双开不用进去,运气不好嘛
这里市场监管部门选择把皮球提给法院,是无奈之举,也是唯一可行的办法
法院做出任何裁决,不罚,或者大幅减少处罚,都是合法的,市场监管局无条件服从,然后纪委也不能因此来追我们的责,因为这是法院的裁定市场监管部门也很无奈啊,被法院和纪委两头堵,相比起来,还是宁愿去法院,对大家都好 太阴一明珏 发表于 2024-12-27 10:06
这种形势下把人逼得这么紧这么死,出现报社案件谁负责?
—— 来自 S1Fun
啊,说好的法治呢,说好的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呢? 都是好事 发表于 2024-12-27 10:07
看标题还以为是农民不懂家里有人患病卖羊筹钱,仔细看完发现不是,这里面就有冲突
是的
违法行为已经比较明确,且当事人承认。
主要在罚款上面,上诉人觉得罚的太多,市监觉得已经是考虑到对方家庭情况的最低处罚金额。
本帖最后由 wuuuuuud 于 2024-12-27 10:16 编辑
都是好事 发表于 2024-12-27 10:07
看标题还以为是农民不懂家里有人患病卖羊筹钱,仔细看完发现不是,这里面就有冲突
两家都有人患病倒可能不矛盾
而且后来检疫合格可以认定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适应减轻处罚的条例。除非发现以前也卖过未经检疫的羊肉 除了食安事故 要求执法必严,市场局背锅。
出了人情报道,要求人性执法,市场局背锅。
市场局合并之后已经超越城管成为第一背锅局了吧。 wuuuuuud 发表于 2024-12-27 10:14
两家都有人患病倒可能不矛盾
这点可惜没有相关报道去深入追查实际情况
在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前,大丰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听证,公布了检验检疫结论“符合标准”。后经过集体讨论,“对陈广芳提出的免于或者减轻处罚的陈述申辩不予采信”,最终结合涉案肉类检验合格及家庭特殊情况,作出罚款10万元、没收羊胴体4条、羊头6个和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的行政处罚。
市监局在处罚前,对陈的免于处罚申辩不采用,可能家庭并没有陈说的那样困难
所以当事人陈的关于家庭困难的说法 不一定是真的 什么农民,人家是广芳羊肉经营部,就是卖羊肉的,这个时候就不讲食品安全了? 卖肉的能自己送检吗,需要额外花多少钱多少时间 EP2 发表于 2024-12-27 10:20
什么农民,人家是广芳羊肉经营部,就是卖羊肉的,这个时候就不讲食品安全了? ...
忘了疫情期间的土豆了?一个城市集中供应点的大批发商没有任何涨价理由就涨五毛钱,被处罚,被媒体报道写的跟市场局欺负市场里摆摊的农民一样。 realramza 发表于 2024-12-27 10:12
市场监管部门也很无奈啊,被法院和纪委两头堵,相比起来,还是宁愿去法院,对大家都好 ...
个人从基层执法角度来看,当地市监是脑子有坑,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从实地处罚,我都不排除市监内部对这个案件都有争论,基层遇到这种情况的案子,大多在法治那边的案件审核阶段就会踩刹车,除非本机构领导不做人。
2023年11月21日查处立案
处罚事先告知书是2024年1月18日下达的
问题来了,你这个第三方的检验报告结论是2024年2月5日出具的。
2024年2月5日才出来的检验报告,你1月18日的处罚事先告知书怎么提前出来的?笑死~
按照正常流程,事先告知书前面还得有检验报告、调查终结报告,处罚数额巨大上案件审议会、处罚审批表、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等。这事先告知书凭什么提前出炉,见鬼了吧。
如果新闻描述的时间线没错,当地市监内部在补材料/造材料? 太阴一明珏 发表于 2024-12-27 10:06
这种形势下把人逼得这么紧这么死,出现报社案件谁负责?
—— 来自 S1Fun
等传染病来了你们这些人又是另一付嘴脸了 隧道 发表于 2024-12-27 10:18
除了食安事故 要求执法必严,市场局背锅。
出了人情报道,要求人性执法,市场局背锅。
没,城管依然是第一大背锅侠 VALKIRA 发表于 2024-12-27 10:50
等传染病来了你们这些人又是另一付嘴脸了
卖羊肉的那个个体户有问题 酱油炒饭 发表于 2024-12-27 10:47
个人从基层执法角度来看,当地市监是脑子有坑,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从实地处罚,我都不排除市监内部对这个 ...
第三方检测是后续补材料从轻的证明材料,违法事由是销售未经检验的羊肉这个提供不了检测报告的时候就成立了。他这个罚十万也是一样走了集体讨论只是流程是先告知(不清楚有没有听证)再讨论。这东西本身基层就是你违法了怎么踩刹车也就是怎么做到只罚最低,除非你愿意吃后续纪委查你。这种案子只能说一开始立法就冲着从重罚去的没考虑个体户情况不区分个人和单位导致罚款起点太高了。 酱油炒饭 发表于 2024-12-27 10:47
个人从基层执法角度来看,当地市监是脑子有坑,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从实地处罚,我都不排除市监内部对这个 ...
没有检验检疫就满足构成要件
事后检验合格只是从轻要素 十万罚到个体户肯定要下听证告知的,另外今年肉制品是全国重点专项
—— 来自 Xiaomi 2211133C, Android 14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酱油炒饭 发表于 2024-12-27 10:47
个人从基层执法角度来看,当地市监是脑子有坑,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从实地处罚,我都不排除市监内部对这个 ...
他被处罚是因为销售未检疫羊肉,和那个检验报告没有关系的。只是后做一下,如果真有不合格搞不好还得加罚。 这个确实比较尴尬,货值已经定在下限以下了,起板就是10万并没有什么办法,肉也已经卖出去了,要认定个及时改正也很困难
我觉得要去辩这个事情,有一种思路,就是追溯羊肉去向,退回款项,并且经检查食用者身体无异常,这样我觉得能往首违不罚那个条款上靠
但这个事情操作起来挺耗成本,而且应该谁去做就会比较扯皮,我个人观点的话,处罚阶段应该是行政机关来做(当然这个必然会懒得做,行政成本也会高得不行),诉讼阶段则应该代理律师来做。光是去抠货值和条款本身基本没啥用。 觉得罚款多的感染布氏杆菌影响生殖系统就闭嘴了 无畏的巴利斯坦 发表于 2024-12-27 11:13
这个确实比较尴尬,货值已经定在下限以下了,起板就是10万并没有什么办法,肉也已经卖出去了,要认定个及时 ...
首违不罚只适用于轻微违法影响不大的行政处罚,未检屠宰肉类行为本身就不是轻微违法了 先罚,然后如果确实有困难就法院市监拨款补助行不行 循此苦旅 发表于 2024-12-27 11:21
先罚,然后如果确实有困难就法院市监拨款补助行不行
用什么由头
“看你可怜?”
那拍板的被纪委捉去谈话下台了又来卖惨?
然后又找法院拨款补助?
tasuku 发表于 2024-12-27 11:28
用什么由头
“看你可怜?”
那拍板的被纪委捉去谈话下台了又来卖惨?
维稳? 循此苦旅 发表于 2024-12-27 11:21
先罚,然后如果确实有困难就法院市监拨款补助行不行
困难补助是民政局管的。法院和市监哪有补助职能。 循此苦旅 发表于 2024-12-27 11:32
维稳?
你先想想维稳经费在谁手里。人家报复社会那是公安的事情。这东西死结就是靠法院判来解,除了这个谁放松谁找死。 ftqwer1 发表于 2024-12-27 11:37
你先想想维稳经费在谁手里。人家报复社会那是公安的事情。这东西死结就是靠法院判来解,除了这个谁放松谁 ...
财政确实会给法院拨维稳经费呀 这人都卖了二十年了,完全不值得同情。
农民卖羊肉被罚十万引热议!背后私屠滥宰真相别忽视
好罚,支持 地方就是咖啡好 发表于 2024-12-27 12:58
这人都卖了二十年了,完全不值得同情。
农民卖羊肉被罚十万引热议!背后私屠滥宰真相别忽视
农村里私下买卖是合法的
拿到菜市场里卖的确有问题
—— 来自 鹅球 v3.1.91-alpha 快递不送上门的时候群众们怎么又看不见小哥的疾苦了 Archi 发表于 2024-12-27 11:09
他被处罚是因为销售未检疫羊肉,和那个检验报告没有关系的。只是后做一下,如果真有不合格搞不好还得加罚 ...
我个人还是觉得程序不对劲,按照我们住建领域,告知书上要注明处罚条款和裁量权明确信息的。有异议的情况下,得进行复议,然后补充调查,最后撤销前面的结论。
PS:咂嘴~,这案子照新闻看,办的不太行。。 罚的严没问题啊
问题是有些该罚的却不罚或者轻罚,尤其是一些犯错的大企业,就罚那么点毛毛雨简直是在鼓励犯罪 群众丢车丢手机涉案几千不立案
获利180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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