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岚 发表于 2024-5-5 12:41

萱时令 发表于 2024-5-5 12:37
yuzu滑跪是因为自身飘了在赞助群里分享游戏ROM被抓到 和模拟器本身其实没关系 ...

那既然如此,主楼这些模拟器也可以不用担心嘛,反正这么说任天堂告不赢不是吗

—— 来自 S1Fun

晴岚 发表于 2024-5-5 12:43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2:36
1. 我没提破解俩字,你已经在曲解我的意思,我就先假设你是无意的吧。

2. 我猜到有人会看不懂我的意思, ...

那你觉得模拟器有侵害任天堂的利益吗?如果有的话人家维护自身利益有什么问题?
如果觉得任天堂做得不对大可以无视他的法律警告再反告回去啊究竟是为什么要害怕任天堂警告呢?

—— 来自 S1Fun

伊迪潘宫森 发表于 2024-5-5 12:44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2:36
1. 我没提破解俩字,你已经在曲解我的意思,我就先假设你是无意的吧。

2. 我猜到有人会看不懂我的意思, ...

你的阵营是什么?是无条件支持所有模拟器,破解和盗版吗,还是你跟你口中的任任一样玩选择性支持:只支持任天堂的模拟器?

nozomitech 发表于 2024-5-5 12:44

本帖最后由 nozomitech 于 2024-5-5 05:57 编辑

npk7k 发表于 2024-5-5 05:19
我找了下,switch模拟器最早运行商业游戏的时间(2018年4月7日?)早于switch最早的破解发布时间 ...
红酒关于NS破解的视频里有提到4月4号就有人发布了BOOTROM的漏洞,4有6号,第一个从eshop dump出来的游戏公布,而且他们那种小圈子得到消息的时间很有可能更早,模拟器组也完全可以自己dump游戏演示,所以我觉得纠结这个没什么意义,泥潭不是有个dump游戏的老哥么,叫什么dumplingpro还是啥的,他肯定比较了解,你真好奇把他艾特出来问一下就好了。

晴岚 发表于 2024-5-5 12:45

其实模拟器既然这么正当,那任天堂的警告跟律师函根本没有卵用啊,无视就好了。那么担惊受怕是为了什么?

—— 来自 S1Fun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2:51

晴岚 发表于 2024-5-5 12:43
那你觉得模拟器有侵害任天堂的利益吗?如果有的话人家维护自身利益有什么问题?
如果觉得任天堂做得不对 ...

1. 有
2. 没有
3. 意见相左很正常,我不打算在这个贴讨论模拟器到底正不正当,这会污染我最初的观点,让讨论变得混乱,我反对的,是每次在任天堂打击模拟器的时候都会出现的这种为了维护任天堂的形象而自相矛盾的言论。简单来说,只要你反对一切非官方模拟器,我对你没有意见。

以此顺便回复回复我的其他人。

Gniyehz 发表于 2024-5-5 13:08

本帖最后由 Gniyehz 于 2024-5-5 13:14 编辑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2:51
1. 有
2. 没有
3. 意见相左很正常,我不打算在这个贴讨论模拟器到底正不正当,这会污染我最初的观点,让 ...
我实在没法理解 [“yuzu能被打击到是因为它盈利了”之类的说法是任任在维护任天堂形象] 这种结论。
首先,任天堂打击侵犯他家版权权益的模拟器并不会影响他家的形象,商业公司正常的维权行为。况且本身社区就存在“东半球最强法务部”的说法,本来就不是软柿子亲民的形象。
其次,“yuzu能被打击到是因为它盈利了”这类话不就是模拟器玩家说着“模拟器合法,任天堂无法打击”,但在出现有模拟器被打击了的情况的时候,给自己找补的说辞吗,这跟任任有个屁关系。

晴岚 发表于 2024-5-5 13:14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2:51
1. 有
2. 没有
3. 意见相左很正常,我不打算在这个贴讨论模拟器到底正不正当,这会污染我最初的观点,让 ...

我反对违法的事情有什么问题吗?既然模拟器没有任何问题自然可以反告回去啊。不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

有没有考虑过就是因为他不是正当的才会被警告才会有这个帖子?

—— 来自 S1Fun

ffmzsj 发表于 2024-5-5 13:16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2:36
1. 我没提破解俩字,你已经在曲解我的意思,我就先假设你是无意的吧。

2. 我猜到有人会看不懂我的意思, ...

认为够乖就不会挨打的是任任?

TANA 发表于 2024-5-5 13:17

你们真爱汴

jim9 发表于 2024-5-5 13:20

本帖最后由 jim9 于 2024-5-5 13:29 编辑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2:15
我说泥潭是任坛从来不只是因为任任人多,更多是因为泥潭的任任总能说出突破我认知的言论,不论任天堂干出啥 ...
你这话说的……我没看懂
任天堂作为商业公司就是讨厌模拟器有啥奇怪的
要是索尼现在PS5有完全可用的模拟器 索尼肯定也气得不行

粉丝作为一个群体他自然就有不同的声音
有骂yuzu活该的 也有哭yuzu的 怎么到你这里就变成只有任天堂粉丝那样似的
就这事情我没看出啥突破认知的……倒不如说一开始告yuzu我看不少人说告不赢倒是真的

对面怂了 那把对面模拟器代码下架自然是合情合理的
GPL只是保证软件分发的自由,但如果你软件本来写的不那么合法,GPL可救不了

此外就我个人评价而言 现役主机模拟器 不注重冷门游戏就盯着刚发售的商业游戏优化
本就说明了不少用户玩这个就是为了盗版 别扯什么游戏保护了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3:20

Gniyehz 发表于 2024-5-5 13:08
我实在没法理解 [“yuzu能被打击到是因为它盈利了”之类的说法是任任在维护任天堂形象] 这种结论。
首先, ...

很简单,给每一个被攻击的模拟器找一个独特的理由会减少这个行为的攻击面,自然也就会减少反击面,也就会减少形象上的损失,很难理解吗?
我很不喜欢查成分,也懒得翻太久远的记录,你不妨自己去看这个楼里声称代码属于任天堂,认为是这样任天堂才有权下架模拟器的人,是你所谓以前声称模拟器不会被告的人吗?

伊迪潘宫森 发表于 2024-5-5 13:28

外野那个胖猫贴,里面一个跟这位一模一样的打滚哥(那位是个打滚妹妹)
同样是不谈事实不讲规则,就爱揪着细枝末节辩经,但是谁看不出来你心里那点小九九呢,支持模拟ns就大方说出来,这不就是你说的阵营问题吗。别用你扭曲的观念审判别人

Gniyehz 发表于 2024-5-5 13:35

本帖最后由 Gniyehz 于 2024-5-5 13:37 编辑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3:20
很简单,给每一个被攻击的模拟器找一个独特的理由会减少这个行为的攻击面,自然也就会减少反击面,也就会 ...
1. 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是合情合法的行为,并不会对其品牌造成负面影响。比如说你的结论“任天堂就是讨厌模拟器”,是事实啊,这算是对任天堂的指责吗,作为一家商业公司很正常啊,索尼微软难道就不讨厌侵犯其权益的模拟器不讨厌破解?
2. 谁主张,谁举证。

snkcapcom 发表于 2024-5-5 13:42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2:51
1. 有
2. 没有
3. 意见相左很正常,我不打算在这个贴讨论模拟器到底正不正当,这会污染我最初的观点,让 ...

你感觉像没念书或是学历低下的人!

你是没搞懂发生的理由?

还要我说明?
整件事情就是:


1.yuzu因为利用模拟器赚取不当利益(欧美一开始多数支持yuzu方.看到证据後就改口了)

2.任天堂对yuzu提出告诉

3.yuzu投降.因为人证/物证都在!官司打不过!(律师很快建议和解)

4.任天堂开出和解的条件就是(交出不法所得金钱.包含yuzu模拟器所有程序代码)

也就是说

yuzu模拟器包含所有程序代码现在归任天堂所有!

任何使用yuzu程序代码的模拟器.都是侵占任天堂的权利!

好了



要如何逃掉任天堂的侵权删除?

只要你不使用任何yuzu代码.任天堂没理由删除!

像是(Ryujinx)

任天堂无法对(Ryujinx)动手.Ryujinx并没有侵害任天堂权利!

要用yuzu去套用在其他模拟器身上.本来就是错误的!

一开始yuzu没拿来不当赚钱.事实上也不会出事!(今天换成PS平台模拟器.索尼也100%提告)



就一个字 〔贪〕

短时间能赚到百万美金!

不用工作!


也不用上班!

就百万美金入帐!


真好赚!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3:43

Gniyehz 发表于 2024-5-5 13:35
1. 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是合情合法的行为,并不会对其品牌造成负面影响。比如说你的结论“任天堂就是讨厌 ...

1. 没有问题
2. 是你主张,符合我攻击特征的人,是以前声称模拟器不会被告的人,我提醒你去自己验证下是不是这么回事,你回我“谁主张,谁举证”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3:44

懒得一个个回了,很多人在有意无意曲解我的发言,哪怕在我明说我对这些人没有一点意见之后也一样。

我有意地没有讨论它是否正当,也尝试了好几次说明反对的不是“反对模拟器的人”,但显然很多人认为讨论一定要建立在阵营之上:我反对了一部分人,那我一定反对这部分人所属阵营,我反对这个阵营,那我一定所属另一个阵营,我属于一个阵营,那这个阵营中一切牛鬼神蛇都与我有关,为了阵营既可以接受自相矛盾的理由,为了阵营也不允许我将“破解”从我身上扔掉,哪怕我原帖一点没提这俩字。

Vacuolar 发表于 2024-5-5 13:49

我非常反对盗版盈利行为,但是我觉得ns现在应该卖500块,比这个多的价格买到ns感觉自己亏大了

Gniyehz 发表于 2024-5-5 13:52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3:43
1. 没有问题
2. 是你主张,符合我攻击特征的人,是以前声称模拟器不会被告的人,我提醒你去自己验证下是 ...



首先是你先主张这些话是任任说的。先划分阵营的,是大爷您。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3:53

snkcapcom 发表于 2024-5-5 13:42
你感觉像没念书或是学历低下的人!

你是没搞懂发生的理由?

再回一条吧,就一条,考虑到我原帖只说这些言论互相矛盾,但没有说明怎么互相矛盾的,我确实欠你一个说明。

dolphin 内置了解密 key,这是最初说 dolphin 侵权的理由
yuzu 没有内置 key,然后按照你这个回帖,它存在不当得利,所以侵权
现在假设主贴提到的事是真的,你的理由是它们使用了 yuzu 的代码,那么大概率他们没有内置 key,因为他们用的 yuzu,他们大概率也没有不当得利,开源项目想筹钱没那么简单,你的理由是他们用的 yuzu 的代码被任天堂所有,我可以告诉你这个理由不成立,gpl 开源的代码要是能被 dmca takedown,github 不如现在倒闭算了。

我建议你找一个不能被证伪的其他理由。

晴岚 发表于 2024-5-5 13:56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3:53
再回一条吧,就一条,考虑到我原帖只说这些言论互相矛盾,但没有说明怎么互相矛盾的,我确实欠你一个说明 ...

说那么多,模拟器都作者们究竟在害怕任天堂什么?既然这么正当且不会成为理由的话那无视或者反手告回去就是了。

—— 来自 S1Fun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4:05

Gniyehz 发表于 2024-5-5 13:52
首先是你先主张这些话是任任说的。先划分阵营的,是大爷您。

也是,如果任任这两个字让你不爽,我向你道歉,尽管我记得有很多任天堂粉丝用这个理由,不过我懒得去找了,我可以在这勘误成针对在本帖内使用自相矛盾的理由的任天堂粉丝(我帮你看了,他们是任天堂粉丝),同时向觉得被这两个字冒犯的人道歉,有需要的话我也可以单发一句对不起。

ppa11 发表于 2024-5-5 14:27

天妇罗 发表于 2024-5-5 10:51
就对switch 2的安全性这么没信心吗?难道不应该和老黄签协定:switch 2硬件被破解,英伟达就得赔钱 ...

有可能是好出动,上次柚子滑轨的其中一条是柚子包括代码在内的所有权全部转交给任地狱了,现在相关项目全都有侵权(柚子)的风险吧

—— 來自 realme RMX3700, Android 14上的 S1Next-鵝版 v2.5.4

Gniyehz 发表于 2024-5-5 14:27

indtability 发表于 2024-5-5 14:05
也是,如果任任这两个字让你不爽,我向你道歉,尽管我记得有很多任天堂粉丝用这个理由,不过我懒得去找了 ...

错误的,我并不是因为什么“任任”的称呼让我不爽才在这和你辩,而是我觉得你的观点很不可理喻,难以理解。

「为了不让任天堂被骂“任天堂就是讨厌模拟器”,任天堂粉丝才说什么yuzu被干了是因为它盈利之类的话为任天堂辩解」这说法真的很奇怪,“任天堂就是讨厌模拟器”这话有什么需要为它辩解的理由吗?

nancygreenlife 发表于 2024-5-5 14:30

大公司就是慢啊,办事都以月为单位的,这本该是yuzu滑跪那周都办完的事

aritionkb 发表于 2024-5-5 14:30

绿冰 发表于 2024-5-5 11:50
起诉和解后代码所有权归任天堂了,各类代码托管平台和网站的代码,任天堂应该都有权要求下架 ...

能不能不懂GPL就不要瞎说啊,GPL是开源协议,只要你继续开源随便你怎么用

— from meizu MEIZU 20 Pro, Android 14 of S1 Next Goose v2.5.2-play

npk7k 发表于 2024-5-5 14:38

Junakr 发表于 2024-5-5 14:55

软件许可证是在遵守条例下授予使用者的权利,不是强加给平台的义务。
GitHub 在这里需要遵守的义务只有一个,那就是 DMCA。
服从法律和维护使用条款始终是平台最优先考虑的事,GPL 从来不是什么免死金牌。

Midnight.Coup 发表于 2024-5-5 15:25

本帖最后由 Midnight.Coup 于 2024-5-5 15:31 编辑

Junakr 发表于 2024-5-5 14:55
软件许可证是在遵守条例下授予使用者的权利,不是强加给平台的义务。
GitHub 在这里需要遵守的义务只有一个 ...

yuzu 用的 GPLv3,然后按以前的判决来看 yuzu 模拟器本身是没有啥问题的,但开发团队本身被抓住了把柄进而与老任和解,现在开发团队把 yuzu 的代码所有权给老任,老任也只是取代了开发团队成了 yuzu 中最大的开发者,但其他提交过代码的人哪怕很少的依然可以按 GPLv3 继续分发 yuzu(判决之前的版本),而老任则可以决定 yuzu 后续的发展(关闭项目),所以这 DMCA 老任是在滥发

npk7k 发表于 2024-5-5 15:35

hisousihou 发表于 2024-5-5 15:40

这么支持模拟器为什么不去给ps4模拟器开发团队送钱,那边至今都没能模拟血源诅咒呢。

Rowen233 发表于 2024-5-5 16:20

老任找yuzu是因为喜欢跳 龙神低调行事啥事没有

—— 来自 S1Fun

すぴぱら 发表于 2024-5-5 16:26

Junakr 发表于 2024-5-5 16:26

Midnight.Coup 发表于 2024-5-5 15:25
yuzu 用的 GPLv3,然后按以前的判决来看 yuzu 模拟器本身是没有啥问题的,但开发团队本身被抓住了把柄进 ...
没有关注过模拟器的相关法律判例,yuzu 的事也了解的不多,不过老任的 DMCA 通知的确声明了模拟器代码可以使用未授权的 key 对未授权内容进行解密构成非法访问,这一技术明确违反 DMCA 条例。
我也不太想参与「是不是滥用 DMCA」这个扯不清的讨论,只是想说 GPL 授权使用者可以分发代码,并不意味着平台有义务维护使用者的这个权利,特别是在内容违法的情况下。
GPL 并不免除所有侵权责任,它的主要目的也不在此(而是防止自由软件专用化),看到楼上认为套个 GPL 就无敌的观点让我想提这么一句而已。

: https://github.com/github/dmca/b ... 4-04-29-nintendo.md

MintCake 发表于 2024-5-5 17:06

绿冰 发表于 2024-5-5 17:10

本帖最后由 绿冰 于 2024-5-5 17:11 编辑

MintCake 发表于 2024-5-5 17:06
因为请律师很贵。这种官司要打很长时间,打到一半你就会破产。

----发送自 STAGE1 App for Android. ...
能稳赢任天堂这种大公司的话,根本不缺讼棍的,打赢了分钱就行
请了律师后隔天光速认怂和解,什么意思应该不难猜吧

MintCake 发表于 2024-5-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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