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谢顿 发表于 2024-3-26 20:16

​李艳玲 | 居卢訾仓再论

https://mp.weixin.qq.com/s/SLt0Y6IIwIaKZv4dYPdHVQ

摘 要

依据土垠遗址和敦煌出土的木简资料,可认定居卢訾仓故址即在土垠遗址,且目前尚不能断定《魏略》记载的玉门关至楼兰路线节点顺序有误。汉代居卢訾仓有专职仓官,设有官署,与候官级别相同,并非单纯的谷物储藏设施。其曾隶属于戊校尉,亦曾由西域都护领护,并可能曾经隶属于西域都护。居卢訾仓集仓储、传舍、邮、粮食交易场所、漕运中转功能于一身,附近有屯田,对于汉代经营西域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关键词

汉代;居卢訾仓;土垠;西域

《汉书·西域传》载宣帝时期,乌孙内乱,“肥王翁归靡胡妇子乌就屠……袭杀狂王,自立为昆弥。汉遣破羌将军辛武贤将兵万五千人至敦煌,遣使者案行表,穿卑鞮侯井以西,欲通渠转谷,积居庐仓以讨之”。汉末曹魏时人孟康注“穿卑鞮侯井以西”,曰:“大井六通渠也,下泉流涌出,在白龙堆东土山下。”《魏略·西戎传》记:“从玉门关西出,发都护井,回三陇沙北头,经居卢仓,从沙西井转西北,过龙堆,到故楼兰,转西诣龟兹,至葱岭,为中道。”由这些记载可知西汉为稳固在西域的统治,曾计划将居卢仓作为征讨乌孙的粮食供应基地;及至曹魏时期,居卢仓仍是丝绸之路中道(玉门至龟兹、葱岭一线)的一处交通枢纽。居卢仓在汉至曹魏时期经营、交通西域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在汉简中被称作“居卢訾仓”或“居卢訾”,本文以汉简中的称呼为准。居卢訾仓的位置、性质、隶属及其功用等,虽然学界有所探讨,但仍有未尽之处。本文谨对这些问题再略加考论,以明晰其在汉朝经营西域的历史中的地位。





关于居卢訾仓具体所在,学界已探讨百余年,仍无定论。起初,研究者多依据《汉书》《魏略》记载或实地踏查,在考述玉门关至楼兰的交通路线时推测居卢訾仓的位置。

清人丁谦笼统提出“都护井三陇沙居卢仓均在玉门关西、白龙堆东,今无可考。白龙堆,新疆人民称库穆塔格戈壁”。1914年,王国维论述称楼兰LA遗址即居卢仓故址,并依据孟康注,认为古人把敦煌以西、楼兰以东的沙碛,都称为白龙堆或三陇沙,《魏略》中才分称,三陇沙指在东南者,西北者专有白龙堆之名。斯坦因根据探险途中的生态环境,提出都护井是烽燧T.IV.a、b所护卫长城最西端角上的洼地,三陇沙是拜什托格拉克东北不远处一条很高的沙丘链的最北段,居卢訾仓很可能就在拜什托格拉克,沙西井则在拜什托格拉克谷地西端某个地方,龙堆为罗布泊古盐床东、北部两岸结着盐壳的风蚀雅丹。1931年,陈宗器由敦煌赴罗布泊考察,认为大方盘城西90里的榆树泉即都护井,由此西北行穿过迈赛群,出不到五里的沙丘,是为汉代三陇沙;出沙丘不远,有一处废垣址,当为居卢訾仓遗迹,十五里为五棵树(即拜什托格拉克),由此沿库鲁克塔格荒原西行,绕羊塔克库都克,折西北行入碱滩,达罗布泊东岸。碱滩高地作长条蜿蜒状,系汉之白龙堆。黄文弼两次考察罗布泊地区并发现土垠遗址,获得70多枚汉简。1935年他发表《释居卢訾仓》一文时,对居卢訾仓定位与陈宗器相同,称其在罗布泊“涸海之东南,即三沙之北头,与楼兰为东南与西北对峙”,并指出“三陇沙”当指玉门关西拜什托格拉克以西的沙碛,“沙西井”为库木胡图克;土垠遗址为汉代的烽燧亭。20世纪80年代末,黄文房、吴礽骧发表文章认同黄文弼观点,但怀疑沙西井为羊塔格库都克。穆舜英依据考察所见,曾简单推测土垠遗址西南面的方城(当是楼兰LE)为汉代的居卢訾仓。

与上述主要根据实地踏查得出结论者不同,20世纪50年代末,日本学者森鹿三主要利用出土资料,称土垠出土的“居卢訾仓以邮行”简,是寄往“居卢訾仓”的信函,据此可将土垠遗址认定为居卢訾仓。陈梦家也持此观点。及至20世纪90年代,孟凡人利用土垠汉简深入论证土垠遗址即居卢訾仓故址,并否认其为烽燧遗址。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魏略》所记玉门关至楼兰路线后半段有误,实为“从玉门关西出,发都护井,回三陇沙北头,从沙西井转西北,过龙堆,经居卢仓,到楼兰”。王炳华亦主张居卢訾仓旧址在土垠遗址,并结合地理实际,认为“龙堆”乃罗布淖尔湖北岸、西北岸广泛分布的雅丹,沙西井必在居卢訾仓以东,《魏略》将“沙西井”与“居卢仓”的位置颠倒了,应是“从玉门关西出,发都护井,回三陇沙北头,经沙西井,从居卢仓转西北,过龙堆,到故楼兰”。

自孟凡人一说刊布后,土垠遗址说为广大学者所接受并引用,成为学界主流观点。但后续仍有学者持反对意见,坚信《魏略》记载无误,并基本沿袭黄文弼的说法。黄盛璋称“居卢訾仓以邮行”一简意即自居卢訾仓以邮驿传至土垠,直接否定土垠遗址为居卢訾仓,指出该仓址当距疏勒河尾闾不远。张德芳也提出还是应在敦煌榆树泉盆地以西至罗布泊东北岸以东找寻居卢訾仓遗迹。新近的研究成果重新比定玉门关、都护井、三陇沙的位置,认为居卢訾仓当在玉门关塞内,很可能是大方盘城遗址所在,已有观点错将《魏略·西戎传》中的曹魏玉门关等同于西汉的玉门关。

不难发现,称居卢訾仓在罗布泊以东者,皆主要根据考察资料比定文献中与居卢訾仓相关的地点位置,进而再确定居卢訾仓所在。相较而言,尚缺乏坚实的文献资料支撑。土垠遗址说则更为合理,但在材料使用和阐释上也有需要深入之处。在此,我们可利用出土的相关汉简进一步分析。





目前含有“居卢訾(仓)”字样的汉简主要出土于土垠遗址和敦煌马圈湾遗址。集中移录如下:



居卢訾仓以邮行   (L13)

河平四年十一月庚戌朔辛酉,别守居卢訾仓、车师戊[校](下缺)(L15)

(上缺)交河曲仓守丞衡,移居卢訾仓(L16)

元延五年二月甲辰朔己未□□□出□尉临居卢訾仓以□□□□□□□□□□□□己卯□□□□□□□即日到守   卩 (L17)



西域都护领居卢訾仓守司马 鸿再拜言鸿□(下缺) (敦57)

西域都护 领居卢訾仓守司马鸿叩头死罪死罪   (敦95)

居卢訾仓胡邮人云蒲黄头行书,五月乙卯还归,尽甲子,十日,积廿人 (敦293)



另有两枚含有“居卢訾”字样的汉简,出自敦煌小方盘城遗址,亦移录如下:



(上残)以食居卢訾私从者郭禁行书往来十二日食乙(II98DYT2∶57)

十一月丙子,起居卢訾北行六十二里,宿苦泉(下残) (98DYC∶39)



森鹿三、黄盛璋对土垠遗址出土的简L13“居卢訾仓以邮行”有不同理解。此外,黄文弼最早分析其中的“邮”指行传书命的驿舍,“居卢訾仓”为发文地,该文书是居卢訾仓通告各驿站之简。孟凡人明确“邮”乃传递文书的专门机构,“以邮行”指传递文书的方式,土垠作为当时的汉代边地是以马、驼并用传递文书。王炳华理解“以邮行”是按邮行制度依次传递相关文书,他吸纳张家山汉简的研究成果,指出该简宽短,文字大书规整,不同于普通木简,实为一组邮件的标签;简文意思为命令“居卢訾仓”邮置以邮行办法迅速将有关文书发往相关地点,则该简出土地就是接受、处置相关文件的邮置地点,即居卢訾仓。可见研究者对该简的解释,关键分歧在于“居卢訾仓”到底是收信地还是发信地。参照学界对汉简的研究成果,由该简上部完整,宽度和厚度形制及居中大书的署文特点,可以排除其为邮书过往记录,即邮书刺、过书刺的可能性,确定它属于一枚封检。封检在遗址定名中发挥重要作用,关于封检署文,学界也基本形成了共识:“以邮行”为传递方式,即按邮书规格以邮亭递送;“以邮行”前的名称“×××”是文书递送的目的地,即收件方,而非发件方。类似的简牍在甲渠候官遗址、肩水金关遗址十分常见。至于该封检所附着的邮件具体内容则不得而知,但表明居卢訾仓是该邮件的收件地。所以,此简非常重要,是其出土地土垠遗址为居卢訾仓旧址的直接证据。

或以为孤证难立,我们可以再分析简L15、L16、L17。对于这三简,学界已有一些基本共识,包括:简L16中的“移”为官文书的一种,这类文书是平级机构之间运行的文书;简文大意为名叫衡的交河曲仓的守丞,发文给居卢訾仓。其与简L15“别守居卢訾仓”、简L17“临居卢訾仓”都表明收文地为居卢訾仓。我们可进一步分析L15、L17的简文内容。L17中有多个字模糊无法辨识,黄文弼推测这枚简是致守居卢訾仓的敕令。根据已释读的文字有“临居卢訾仓”“即日到守”,判断它可能与居卢訾仓的官吏任命、派遣或上任有关,“临”表示“到场”之意。该简末端标记符号“卩”,为钩校符号,指行为已实施,有表示确认已完成的意思。据此可以确定L17不是草稿,而是正式文件,其出土地点就是木简中所谓“到守”之地。L16中交河曲仓的“守丞”,黄文弼解释为“乃试守丞事”,“守”即“试守”。对于“守”的含义,目前学界还有意见认为,是以本职代理其他职位,这种代理可能因为所代理的职位出缺,也可能是因为在职真官暂时离署。简L15“别守居卢訾仓、车师戊校”中的“别”,按《说文解字》“别,分解也”;另参照汉简中“别治”有离开通常治所,在别处办公的意思。那么简L15中是本职为车师戊校或其某属吏守政于居卢訾仓,兼理居卢訾仓事务。该简究竟是收文,还是未发出的文书?因简文残缺,尚无法断定。但综合简L13、L16、L17,我们完全可以判断其出土地土垠遗址是汉代居卢訾仓故址。孟凡人指出遗址内西侧的台基遗址为仓储设施,至为精当,在此不赘。

明确了居卢訾仓的位置,那么《魏略·西戎传》记载是否有误?我们且不论都护井的位置,以及其与“卑鞮侯井”所指是否相同,对照地貌判定的三陇沙位置应该没有太大差误,主要是沙西井、龙堆位置问题。关于龙堆或白龙堆,由前引观点可知学界一般定位于罗布泊以东,或包括罗布泊北部的风蚀雅丹地貌,仅王炳华将之对应于罗布泊北岸、西北岸分布的雅丹。按黄文弼的调查及穆舜英的实地考察,雅丹地貌的范围确实远至土垠遗址以西,只是越往西南方,风蚀土台越趋矮小。另外,斯坦因曾分析《汉书·地理志》所记敦煌郡“正西关外有白龙堆沙,有蒲昌海”,指出汉代地理学知识中把“白龙堆”和“蒲昌海”并提,白龙堆对应古湖床已经干涸的部分,蒲昌海对应古湖床中仍含有沼泽的部分。中原政权所说的“龙堆”是指对着楼兰国最东部边界的沙漠地区,“白龙堆”这个名字,也适用于比那些白色龙形雅丹所实际占据的地方更广大的一块区域。这样理解的话,龙堆范围远至罗布泊西北,居卢訾仓恰在罗布泊北岸雅丹区内,则《魏略》所谓经居卢訾仓之后过龙堆并无不妥。至于沙西井与今沙井是否对应,并无直接证据。或以为居卢訾仓以西至楼兰有孔雀河,水源丰富,无须打井,但我们并不能排除沙西井就在居卢訾仓西。首先,有孔雀河水源与依靠井泉水源二者并不矛盾。其次,“沙西井”之“沙”并不必须对应罗布泊以东的沙漠,前引《汉书·地理志》中的“白龙堆沙”就是一例。此外,《后汉书》中也将白龙堆沙称“龙沙”。可见当时亦把白龙堆雅丹群归入沙漠地貌之列,“沙西井”有可能就是指龙堆之西的井,只是我们还未发现该井泉位置。如是,则《魏略》并不误。所以,以目前掌握的资料,我们尚不能断定《魏略》记述的玉门关至楼兰路线的各节点顺序存在问题。





在考定土垠遗址为居卢訾仓故址的基础上,我们依据出土的汉简再探讨居卢訾仓故址的性质、隶属问题。

简L16的“交河曲仓守丞衡”,黄文弼认为其源自当时西汉屯田积谷于交河曲(即部曲),汉制设候主管部曲,简中本应称“交河曲仓候衡”;但汉制司马、候掌兵马,丞治民事,交河曲仓属戊己校尉,候管部曲,同时设丞掌民事,两者官秩皆比六百石。不过,由“仓守丞衡”四字,我们可以明确衡守交河曲仓长官丞一职。日本学者富谷至利用居延汉简研究指出,汉代边塞屯戍系统中负责仓廪事务的仓官有仓长(仓宰)、仓丞、仓掾、仓啬夫、仓令史、仓佐等,这一系列职官构成谷仓官署;具有官署性质的谷仓,只有分别由居延都尉府和肩水都尉府直辖的居延城仓和肩水仓。仓长为其长官,与候官长——候平行,秩比六百石;以下仓丞,秩三百石,仓掾百石,仓啬夫·仓令史斗食,仓佐月四百八十钱。候官及部设置的谷仓不设专职仓官。以此为参照,可知交河曲仓设有官署机构,简中的“丞”是仓之职官仓丞,而非戊己校尉的属官之丞;交河曲仓直接隶属于戊己校尉,与管部曲的候官等级、官秩相等或相近。那么,与之平行不相统属,接受其移文的居卢訾仓亦具有官署性质,而非单纯的谷物储藏设施,其级别颇高,亦与候官级别相同。但居卢訾仓官署设立于为讨乌孙积谷于此地之时,还是在此之前?限于资料,尚无法确定。

再看简L15内容,因为木简下端有缺失,我们不知道是戊校尉还是其下哪一属官守居卢訾仓长官之职。按,戊、己校尉为中央派出官,秩比二千石,下属“有丞、司马各一人,候五人,秩比六百石”。对于汉代任职守官的规定,或以为汉代乃以卑秩之官兼任高秩之职。但鹰取祐司分析指出,“守”并不是卑秩官兼任高秩之职的表示,也有秩级相同者。且现有汉代守官事例中,其本职和被代理官职都属同一郡;守官人事由郡太守决定。以之为参照,再考虑到戊校尉官秩之高,其直接兼任居卢訾仓长官的可能性不大,推测是由戊校尉属官担任居卢訾仓长官,居卢訾仓隶属于戊校尉。前面对简L16内容的分析,以及简中交河曲仓丞移文居卢訾仓,“居卢訾仓”前未加任何指示其所属的官署机构名称,或亦表明两者隶属相同。仓储作为屯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屯田积谷及粮食供应直接相关,居卢訾仓隶属戊校尉,也与戊、己校尉负责镇戍和屯田事务的性质相符合。

前引马圈湾汉简敦57、敦95,与天凤三年(16)王莽出兵西域征讨焉耆相关,这两简年代为王莽新朝军队惨遭失败后退至马圈湾一带的天凤四年(17),两简是居卢訾仓守司马鸿作为撰稿人之一向朝廷上报有关西域战事的底稿。西域都护,与戊己校尉一样是中央所派之官。按《汉书·百官公卿表七上》载,“西域都护加官,宣帝地节二年初置,以骑都尉、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有副校尉,秩比二千石,丞一人,司马、候、千人各二人”,都护下属丞、司马、候、千人的秩次为比六百石。可知鸿为西域都护下属的一个司马,其监领居卢訾仓。晚至新莽时期,该仓在西域军事防御系统中依然居重要地位,且居卢訾仓归西域都护领护节制。这似乎与上面论述的居卢訾仓隶属戊校尉相矛盾。需要注意的是,“领”作为汉代的一种任官形式,有兼领和暂时署守之意,多是因事而设,或者原本居其位的官员发生变故不能履职时,另派他人兼领;其具有差遣性、临时性。天凤三、四年正处于战事期间,西域都护总领节制戊己校尉等兵力,由西域都护属下司马暂掌居卢訾仓,以之作为补给基地,保障后勤供应,可能属于权宜之计。所以不能单纯以这一枚简来判断居卢訾仓整个存在时期的隶属情况。

还有学者利用下面一简讨论居卢訾仓的隶属问题,简云:



都护军候张良所假官骍牝马一匹,齿八岁,高五尺八寸。(L1)



黄文弼指出军候为西域都护属官,亦称曲候。他认为简文内容与昭帝时颁布的养马令有关,该简意即张某养官赤母马以蕃息。孟凡人结合土垠遗址出土的L18(见下引文)等其他木简,分析称这位养官马的军候是驻守在土垠的长官,土垠遗址的职官属西域都护府系统,其最高长官称军候或曲候,该遗址当年是左部左曲候或后曲候的驻地,曲候下设有管理仓的官吏及乡官三老等。实际上,该简与依诏令养官马并无关系。黄文弼介绍,这一枚简上端左右有半圆形缺口,缺口中有摩擦遗痕,疑为系绳之处。据此可以判断它是一枚用作标签且被使用过的刻齿型实物楬,标识了都护军候张良借用的一匹官属骍母马特征。至于其年代,目前并不确定,黄文弼推测是在西汉宣、元、成帝之际。日本学者関尾史郎研究西汉、东汉以及孙吴、魏晋时期木简中楬的形制特征及其演变,指出西汉、新朝、东汉初期,有孔型的楬在数量上占压倒性优势,刻齿型楬在东汉中后期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并将该简归入魏晋时期的楬。从字迹上看,这枚楬并非规整的汉隶,带有草书特征。结合関尾史郎所论,另考虑到东汉永平十七年(74)始置都护,后经历反复废置,安帝永初元年(107)六月“罢西域都护”,从此中原政权未在西域设都护,推测这枚简可能属于东汉中期,则居卢訾仓的年代不限于西汉末期或新莽时期。对于楬与遗址定名的关系,有学者提到实物楬可以作为遗址定名的证据,其出土地一般就是原先物品的保存地。那么据此可以判断该楬的出土地居卢訾仓旧址,曾是都护军候的驻地,进而认为居卢訾仓辖于西域都护,与孟凡人的观点相类。我们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也要考虑到标识原属某吏卒或某地物品的实物楬,并不仅发现于该吏卒的驻守地或物品所属地,还存在其他诸多可能。此外,即使下引L18简中的“军候到”之军候是驻于居卢訾仓者,但其是否如同上引敦煌马圈湾汉简所反映的一样,具有特殊临时性?与L1实物楬中的“都护军候”所指人物是否相同,时代是否相同?目前无法做出明确判断,所以我们也不能仅据这两条简文断定居卢訾仓故址最高长官一直为都护军候,居卢訾仓隶属于西域都护。至多可以认为曾有都护军候驻于该地,居卢訾仓曾辖于西域都护。

综合上面的分析,汉代的居卢訾仓可能曾隶属于西域都护,亦曾隶属于戊校尉,这两中央官的属官曾驻于居卢訾仓故址。我们尚不清楚这种隶属关系具体是如何变化的。《汉书》记载神爵三年(前59)西汉设立西域都护府镇抚西域诸国后,“屯田校尉始属都护”,即都护统领西域的屯田积谷事务;元帝初元元年(前48)始置戊己校尉,“屯田车师前王庭”。据此或可以推测,除了两汉在西域进行重要战事的特殊时期外,戊、己校尉设立之前或者说居卢訾仓归戊校尉管辖以前,居卢訾仓亦曾隶属于西域都护。





作为曾经拥有官署机构的居卢訾仓,其功用不限于仓储。位于土垠遗址东部平滩上的围墙遗迹及围墙北面的一个小房址,出土的木简和遗物最多,现将其中四枚移录如下:



乙巳,晨时,都吏葛卿从西方来,出谒,已,归舍。旦,葛卿去,出送,已,坐仓校钱。食时,归舍。日下餔时,军候到,出谒,已,归舍。(L18)

使者王君,旦,东去。 督使者从西方来,立发东去,已,坐仓受籴。黄昏时归舍。(L19)

庚戌,旦,出坐西传。日出时,三老来坐,食时归舍。(L20)

(上缺)行马,已。坐西传中,已。出之横门, 视车,已。行城户,已。复行车,已。坐横门外,须臾归舍。(L21)



黄文弼称以上四简为亭吏记官吏来往时刻之辞。孟凡人关注到简文中的“传”“舍”“仓”;指出“传”又称驿,即传递,是在交通线上适当设置的车站以替换马的意思,亦指替换车马的地点; “舍”为传舍,是“传”中供往来官吏或行人居住的宿舍;“仓”即居卢訾仓;“仓校”“仓吏”肩负迎来送往任务。结合前引L13简文,称居卢訾仓不只屯粮积谷,还兼有“传”和“邮”的性质。孟凡人的这一观点十分有见地,但对简文内容分析理解还有可深入之处。《中国简牍集成》中指出以上简文是边吏的日记,主要内容为书者本人的活动;书者对过往官员迎来送往,甚是忙碌,但其本职工作是“坐仓校钱”。我们可以发现,这些日记内容就是戍守在此的官吏每天的勤务记录,或便于撰写日后向上呈报日迹簿,以积功劳。书者的官职与处理仓事相关,包括“坐仓校钱”“坐仓受籴”,即在居卢訾仓清点钱数,买入粮食。书写者的具体官职名称不明,但并非孟凡人所说的“仓校”或“仓吏”,这两个名称只是源于简文误读。

L20、L21两简未提到与仓有关的事项,从字迹看,与上两简当不是同一人书写。或书写者职任不同,或职责相同而任职年代不同。L20记录的活动先是“出坐西传”,接着是“三老来坐”,最后是“归舍”。L21记录的工作依次是“行马”“坐西传中”“出之横门”“视车”“行城户”“复行车”“坐横门外”“归舍”等。两简都包含“坐西传”,“传”有多种含义,这里应理解为供往来使者、官吏食宿的房屋建筑设施,文献中亦常称为“传舍”。那么,书者一日工作结束所归之“舍”,当不是传舍,而是书者本人居住之所,即官舍。木简出土地或附近应正是官舍旧址所在,亦即孟凡人所谓的衙署分布区。至于L21中的“行”“视”,当为巡行、视察之意,所行之马、车可能与该地设传存在关联。由“坐西传”可知传舍在官舍之西;由位置判断,与官舍相对的台基北面的房屋遗迹可能就是传舍所在。

至于居卢訾仓“邮”的功能,孟凡人以L13为依据加以讨论。实际该简只能说明邮路通过居卢訾仓,尚不能证实当地设邮。前引敦293号简“居卢訾仓胡邮人云蒲黄头行书”,其中的“邮人”即供职于邮驿系统,以传递公文为主要职能的人。此外,该简以及小方盘遗址出土的II98DYT2∶57简“以食居卢訾私从者郭禁行书往来”,皆提到“行书”,即传送文书,这正是邮的本职,显示出居卢訾仓兼具“行书”职能。担负行书职责的人既有居卢訾仓某官吏的汉人私从,也有胡人。目前居卢訾仓故址尚未发现标识邮的邮书刺、邮书课类木简,或缘于遗址发掘有限。

居卢訾仓兼具传舍与邮的功能,L19“坐仓受籴”表明该地还是一个粮食交易场所。仓的这种多功能性几不见于汉代内地中原地区,或与居卢訾仓远处西北边地,自然环境较为严酷,但又位处当时的交通要道密切相关。这也为进一步研究汉代边疆仓与传舍、邮置关系提供了很好的例证。需要注意的是,居卢訾仓故址不仅是陆路交通枢纽。王炳华实地踏查发现居卢訾仓故址西侧濒水的土台基为水运码头遗址,揭示汉朝曾开拓罗布泊水运以改善当地雅丹密布的不利交通形势,推测当时的军备物资曾通过土垠码头运输至楼兰、LE古城等军事要地。张俊民则通过汇集分析悬泉汉简和居延汉简,考证出辛武贤时为讨伐乌孙在敦煌塞外所穿渠名为海廉渠,中央政府组织的此次穿渠活动从甘露元年(前53)至少持续到初元元年,用以发展漕运。漕渠东起自卑鞮侯井,西至居卢訾仓。卑鞮侯井位置尚不确定,但我们在确定土垠遗址即居卢訾仓故址的基础上,可以知道敦煌塞外至西域楼兰等军事要地存在水路交通,居卢訾仓成为这一水运线路的中转站和物资集散地,从而避开白龙堆之厄,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另外,王炳华依据简L19记载的“坐仓受籴”,结合遗址内出土不少跟屯戍有关的木简,土垠遗址西北、孔雀河下游柳堤、苇坝、房址及汉代居住遗址等文化遗存,以及孔雀河尾闾北与库鲁克塔格山之间有一片可以开垦屯种的广阔土地等,指出居卢訾仓附近曾存在屯田,为一处屯种中心;L20中“日出时,三老来坐”,说明居卢訾仓近旁存在着一个实施汉朝基层行政管理制度的聚落,其无疑由内地屯戍移民组成。L21提到“行城户”,即巡行城户。按居延汉简中,候官所在称障,都尉所在称城。据研究,肩水都尉城(A35遗址)的管理机构为肩水城官,城尉作为城官长官,秩级与候相同或略低,与都尉同驻一地;城官下属机构包括仓、库和置等;负有供应和调配辖区内物资,并出具通关文书等任务。以之为参照,L21中的“城户”之“城”可能也是某一都尉或同等级别长官所在,城户隶属于该城。从简文书写者参与的一系列活动看,城户距离居卢訾仓不远,也是该遗址附近有屯戍民居住的又一个佐证。综合前面关于居卢訾仓功能的论述,居卢訾仓故址则也可能曾是某一都尉级别的官员治所与城尉官所在地,与肩水都尉府故址相类,设有城官,附近存在屯田。当然,这一推测还需要更多的材料来证实。



居卢訾仓作为汉朝在西域屯驻仓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时中原政权在西域的物资集散地和后勤保障基地,附近有屯田。且居卢訾仓位于两汉曹魏时期敦煌至西域的道路冲要,又是当时罗布泊地区的漕运转运中心,曾设有独立官署机构,集多种功能于一身,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其存续时期长,且西域政治环境多有变化,居卢訾仓的性质及其隶属关系和功能是否存在阶段性变化?它与西域都护、屯田校尉、戊己校尉、伊循都尉等具体是何种关系?囿于资料,我们还不能对这些问题给出明确的答案。只能期待关于土垠遗址及其附近楼兰遗址群的系统深入发掘和进一步研究。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李艳玲 | 居卢訾仓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