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谢顿 发表于 2024-3-16 11:21

彭丽华、刘慧玲:​宋代的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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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桥渡附近区域因水陆交汇、商旅往来之利便而容易出现交易行为并逐渐形成桥市、渡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桥(渡)市成为宋代城市、乡村最繁华、最有活力的区域之一。桥市的商业业态多样,包括行铺批发、店铺零售、摊位及行贩售卖等多种销售模式,尤其是活跃在桥市上的小摊小贩,让桥市展现出独特的活力。桥市尤其是桥面上交易活动的兴盛虽然也会影响会、妨碍车马往来、损坏桥身,但桥市是一个自发形成的经济场域,具有自身逻辑及客观必然性,这迫使北宋政府理性地管理桥市。先是仁宗诏令商户不准在桥上搭铺占栏,以保证桥上、桥下交通的顺利通行,到神宗时,又采用“市桥地课”的方式来管理桥市。桥市还是宋代征收商税的重要地点,不但拦截水路商货的河锁多有近桥而置者,而且收税的镇官、税务(场)也多有置于桥市者。桥市可以成为观察宋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窗口。

关键词:宋代 桥市 经济场域 商税



唐宋间的“市”尤其是城市市场形态的演变,是中国经济史上的一个重要话题。20世纪30年代加藤繁发表《宋代都市的发展》《唐宋时代的市》,主要根据长安、洛阳等规划性大都市的资料,认为唐代存在封闭性的坊市制,后来演变为宋代开放性的街市制。加藤繁:《宋代都市的发展》(《宋代の都市発達に就いて》),原载《桑原博士還曆紀念東洋史論叢》(弘文堂,1931);《唐宋时代的市》(《唐宋时代の市》),原载《経済学研究:福田徳三博士追憶論文集》(森山书店,1933)。后两文收入氏著《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吴杰译,商务印书馆,1959,第239~277、278~303页。这一观点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同,有人指出随着坊市制的瓦解,城市中临街开设店铺的现象日渐增多,到北宋中期已可自由临街开店,也有人关注到街在开放性街市制及城市社会公共空间中的重要角色。如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第256~264页;张泽咸《唐代工商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第232页;宁欣《转型期的唐宋都城:城市经济社会空间之拓展》,《学术月刊》2006年第5期,第96~102页;宁欣《街:城市社会的舞台——以唐长安城为中心》,《文史哲》2006年第4期,第79~86页。关于唐宋时期这一市场形态的演变特征,近年来也有研究指出了其不足之处。如包伟民《唐代市制再议》,《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第179~189页。与此同时,对于城市、乡村中因交通便利而兴起的桥边集市,关注者却不多。杨宽虽提到临安沿河近桥街市甚为繁华,但关注点在街市。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第317、373~374页。周宝珠讨论了“东京河市”,对《清明上河图》中商人在京诸河桥上搭建摊棚货卖商品的场景做了简述。周宝珠:《〈清明上河图〉与清明上河学》,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第22页;张建:《〈清明上河图〉中的虹桥市井——北宋东京研究》,《河南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第122~124页。袁朝晖等人也探讨了《清明上河图》中的街市、河市及桥市,提出桥市热闹非凡,贸易空间一直延伸到桥两侧的街道,比旁边的街道展现出更大的人群集聚力及更强的商业氛围,见袁朝晖、钟灵毓《〈清明上河图〉中的市肆研究》,《建筑与文化》2016年第11期,第204~205页。王静《中古都城的桥市》从都城布局的角度,指出北魏洛阳、六朝建康、隋都洛阳、唐代扬州、北宋汴京均存在桥市,王静:《中古都城的桥市》,《国学学刊》2018年第2期,第34~39页。但并未展开。梁建国关注了东京城门、桥梁在北宋日常公共生活空间中占据的特殊地位,从城市书写的角度解读文献中的桥门市井,考察在桥门市井中活跃的不同人群,揭示北宋东京市民社会与日常公共空间的互动关系,但讨论的焦点在于探讨知识阶层书写中的桥市与历史中的桥市之间的关系,梁建国:《桥门市井:北宋东京的日常公共空间》,《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4期,第114~126页。而不是经济活动中的桥市。桥市是宋代极为重要的一个经济场域,这里的“场域”除了表示具体的地理空间之外,还有社会学上的含义,即在社会发展与分化的过程中,某些场域因为特殊条件和环境而产生了自主化特征,成为具有自身逻辑和必然性的客观关系的空间。参见〔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第134页。不但是宋代商品经济活跃、发展的一个体现,是极为突出的城市经济空间及城乡居民的活动空间,同时也是商税征收的重要地点。通过对桥市的历史进行考察,可以发现市场交易活动早就广泛存在于交通利便之处。由于桥市、渡市的空间特性,即便是在严格的坊市制度下,也很难对其进行封闭式管理。因此,从桥市的发展脉络来看,唐宋时期的市场形态可能并不存在由封闭式转向开放式的演变,因为早在唐代乃至以前,很多桥市、渡市就是开放性的。





一自发形成的桥市



桥梁、渡口作为水陆交通的汇聚点,是“舟车所聚,四方商贾孔道”之地,因交通便利而在桥上、桥头或桥梁、渡口附近区域产生商业交易行为,乃顺理成章之事。由于渡口的资料较少,且渡市的情况与桥市存在差异,因此本文集中讨论桥市。随着交易时间、空间的相对规律,在桥梁的附近区域(有时也在桥面上)会形成一个固定的贸易场所,这就是本文“桥市”的具体含义。桥市一开始是自发形成的草市,随着交易的频繁及规模的扩大,有可能引起官府的注意,为了维护治安、增加税收,官府可能会介入桥市的管理,如在桥市设置市官。在此情况下,桥市便被视作官市。

桥市存在于都城、州县治所等城市,也存在于乡村。但是,由于存世资料反映的大多是城市及其周边的桥市,所以本文的讨论也就详于城市而略于乡村。

桥市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数见于唐诗。如王建《寄汴州令狐相公》“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周繇《津头望白水》“城郭半淹桥市闹”;周振甫主编《唐诗宋词元曲全集·全唐诗》卷三○○、卷六三五,黄山书社,1999,第2242、4729页。张乔《送友人归宣州》“暝火丛桥市,晴山叠郡楼”。彭定求纂《全唐诗》卷六三八,中华书局,1999,第7369页。又,杜荀鹤《送友游吴越》“夜市桥边火,春风寺外船”,周振甫主编《唐诗宋词元曲全集·全唐诗》卷六九一,第5121页。所描绘的桥边夜市也是桥市。

虽然在传世文献中,“桥市”一词迟至唐代才出现,但可以想见发生在桥梁上或桥梁周边的商业交易行为应是早已有之。桥边的固定交易市场在史料中也早已有迹可循,如至晚在曹魏时,洛阳建春门外石桥已有马市。《洛阳伽蓝记》载:“出建春门外一里余,至东石桥。南北而行,晋太康元年造。桥南有魏朝时马市,刑嵇康之所也。”杨衒之撰,周祖谟校释《洛阳伽蓝记校释》卷二《城东崇真寺》,中华书局,2010,第63页。这一石桥并非始造于晋太康元年(280),而是汉顺帝阳嘉四年(135),《洛阳伽蓝记校释》卷二《城东明悬尼寺》载:“桥有四石柱,在道南,铭云:‘汉阳嘉四年将作大匠马宪造。’逮我孝昌三年,大雨颓桥,南柱始埋没。道北二柱,至今犹存。衒之按刘澄之《山川古今记》、戴延之《西征记》并云‘晋太康元年造’,此则失之远矣。”(第55页)因此桥南的马市可能在汉末就已出现。这个马市,应是交易马匹的固定场所。在石桥附近,或许不仅有马市,其他物品也在这一区域交易。既然此处可交易贵重的大型牲畜马匹,则这一桥市的规模应该不小。

又,北魏洛阳城南的四通市也是桥市,其别称即为永桥市。《洛阳伽蓝记》载:

宣阳门外四里,至洛水上,作浮桥,所谓永桥也。……永桥以南,圜丘以北,伊洛之间,夹御道,东有四夷馆:一曰金陵,二曰燕然,三曰扶桑,四曰崦嵫。道西有四夷里:一曰归正,二曰归德,三曰慕化,四曰慕义。吴人投国者,处金陵馆。三年以后,赐宅归正里。……北夷来附者,处燕然馆,三年以后,赐宅归德里。……东夷来附者,处扶桑馆,赐宅慕化里。……西夷来附者,处崦嵫馆,赐宅慕义里。自葱岭已西,至于大秦,百国千城,莫不款附。商胡贩客,日奔塞下,所谓尽天地之区已。乐中国土风因而宅者,不可胜数。是以附化之民,万有余家。门巷修整,阊阖填列。青槐荫陌,绿树垂庭。天下难得之货,咸悉在焉。



别立市于洛水南,号曰四通市。民间谓永桥市。伊洛之鱼,多于此卖,士庶须脍,皆诣取之。鱼味甚美,京师语曰:“洛鲤伊鲂,贵于牛羊。”杨衒之撰,周祖谟校释《洛阳伽蓝记校释》卷三《龙华寺》,第112~117页。



北魏洛阳都城在建造伊始便经过了严密的规划,综合采纳了建康、邺城、洛阳、长安等多个都城的优点,皇宫、官衙、市里分区而设,故而布局整齐而有条理。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第139~142页。洛阳有三市,西郭城的大市(西市)、东郭城的小市(东市)都在城门以内,符合“面朝后市”的传统都城格局。但是,永桥市却设在城门外,离南边第二门宣阳门有四里之距,明显与“面朝后市”的制度设计背道而驰,那波利贞:《**首都計劃史上より考察したゐ唐の長安城》,《桑原博士還曆紀念東洋史論叢》,第1203~1269页;王静:《中古都城的桥市》,《国学学刊》2018年第2期,第34~39页。可谓自乱其例,令人困惑。

然而,若从四通市原为草市、后来因市场规模扩大才被置市官变为官市这个角度来阐释,便解释得通了。四通市别名永桥市,是因北魏官府在洛水上所建浮桥而名。北魏洛阳在洛水北,洛水横亘都城之南,永桥正对着城墙正南宣阳门、南北中轴线铜驼街,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第140~143页。是洛阳城中轴线的南向延伸。永桥这一位置的选择,必然是经过深思熟虑才被纳入洛阳的整体设计之中的。因此,背离“面朝后市”原则的永桥市并非与永桥同时出现,更可能是在浮桥搭建之后,永桥附近区域因为水陆两路的交通枢纽而逐渐发展为市。此地发展商业贸易的条件得天独厚。一是因为永桥之南有四夷馆及四夷里,百国千城的商胡贩客所携天下难得之货咸聚于此;二是洛水东西向流过,且东边有伊水注入洛河,近水则有水产鱼鳖之利,因此“伊洛之鱼,多于此卖”。有永桥沟通洛水南北,水运、陆运交汇于此,便利的交通带来了四方货物。永桥又正对御街,洛阳城内的达官贵人、平民百姓顺街南下,水陆交通便利、内外货物云集、人流摩肩接踵,这样的条件让永桥附近区域很快就发展成一个繁荣的商业市场。后来,北魏政府出于加强管理、增加税收的目的,才于此置市官,永桥市因此从草市变为官市,这应该是“别立市于洛水南”之所本。正是因为永桥置市晚于都城布局设计与建造,因此永桥市才不符合北魏“面朝后市”的都城布局。换言之,永桥市并非北魏都城设计中的一部分,而是因永桥交通便利、商胡贩客货物聚集、顾客云集而逐渐形成集市。北魏之所以于宫城、百官衙署之南置永桥市,是为了适应现实需要。回到历史场景,从事物的发展趋势来推测,就可以解释永桥市为何与北魏洛阳的其他官市不同。

中古时期被记载下来的桥市,基本都在都城之内,其类别也多是官市。如隋代洛阳通远市,在漕渠通远桥与洛水临寰桥之间,《大业杂记》载:“傍渠西行三里,至通远桥。桥跨漕渠,桥南即入通远市,二十门分路入市。市东合漕渠,市周六里,其内郡国舟船舳舻万计。市南临洛水,跨水有临寰桥。”杜宝撰,辛德勇辑校《大业杂记辑校》,《两京新记辑校·大业杂记辑校》,三秦出版社,2006,第15页。通远市至唐代,改名为北市,位置移至临德坊,规模也大为缩小,马德志:《唐代长安与洛阳》,《考古》1982年第6期,第640~646页。但南市与北市之间,依然有利涉桥沟通往来。参考永桥市的演变过程,在置市官之前,通远桥、临寰桥附近或许已然出现了一定规模的交易场所。由于这些交易场所位于交通要道,有地利之便,随着人口的增加,工商业活动的增多,其交易规模也迅速扩大,因而引起了政府的注意。为了管理出入这些市场的人群以维护都城治安,也为了获取赋税收入,政府设置市官,永桥市、通远市因而也就变为官市。一旦成为官市,则须严格遵守相应的市制,如市籍准入、与里坊分离、分行列市、定时启闭、时估等制度。包伟民:《唐代市制再议》,《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第184~189页。

到北宋,开封商店不仅设在限定的市内,也设在别的坊里,营业时间也不受什么限制。加藤繁:《宋代都市的发展》,《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第266页。整个城区都被视作经营区域,收税范围不再局限在市内,而是通过在城门等地设置的机构向所有进出城区的货物(除某些免征税的物品外)征收商税。刘森:《宋代“门税”初探》,《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1期,第36~38页;李合群:《再论宋代城门税》,《社会科学》2016年第11期,第157~164页。在交通便利的州桥附近,也有固定的贸易场所。州桥,又称天汉桥,在宣德门和朱雀门之间,横跨汴河之上,乃是御街与汴河相会处,水陆两线交通交汇于此,因此州桥附近不但白天商贾贩客往来不绝,即便是晚上,也是人流涌动买卖不歇,夜市极为繁华。《东京梦华录》载:

州桥夜市出朱雀门,直至龙津桥。自州桥南去,当街水饭、爊肉、干脯……煎角子、猪脏之类,直至龙津桥须脑子肉止,谓之杂嚼,直至三更。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二《州桥夜市》,中华书局,2006,第115~116页。



州桥夜市北起居汴京之中的州桥,南至横跨蔡河之上的龙津桥,中间夹御街,南北长一里有余。李克修、董祥:《开封古州桥勘探试掘简报》,原载《开封文博》1990年第1、2期合刊,后收入开封市文物工作队编《开封考古发现与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第189~193页。州桥之北是各级官员、公干吏役聚集的官衙所在地,州桥东西乃汴河两侧,商业繁盛,汴河带来了天下舟客,州桥以南则各色店铺林立。龙津桥邻近朱雀门,蔡河是汴京第二大河,“贯京师,南历陈、颍,达寿春,以通淮右,舟楫相继,商贾毕至,都下利之”。徐松辑《宋会要辑稿》方域一六之二二,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等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第9599页。因交通便利、各色人员及商旅货物往来、突出的区位优势等,州桥至龙津桥段发展为汴京极具商业活力的桥市。

虹桥市也是因水陆交通之利吸引了四方来客而自发形成的交易空间。《清明上河图》中的市桥是一座没有柱脚、以巨木架空而状如飞虹的桥梁,而东京汴河上只有虹桥、下土桥、上土桥是这样的结构。多数研究者认为《清明上河图》中的市桥是东水门外七里的虹桥,描绘的是虹桥桥市景象。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第317页。他还列举了臧华云、徐邦达、张安治、木田知声等人的观点,他们均认为《清明上河图》中的市桥便是虹桥,见《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第328页。

除此之外,汴京的朱家桥、金梁桥、新桥、浚仪桥等地的桥市,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二《潘楼东街巷》,第164页;卷三《大内西右掖门外街巷》,第275页;卷四《食店》,第430页。情况也大致与州桥、虹桥桥市类似,是因为交通位置优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并向街道延伸,形成街市。

于交通利便、人口汇聚之桥梁附近形成交易场所也是南宋都城桥市的特点。具有水网优势的南宋临安桥梁甚众,其数目是汴京横跨在汴河、蔡河、五丈河及金水河上桥梁的数倍,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一《河道》载蔡河自陈蔡由西南戴楼门入京城,辽绕自东南陈州门出,河上有桥11座,汴河上14座,五丈河上5座,金水河上3座,共33座桥梁(第24~25页)。而南宋临安的桥梁,据统计,在1170年,城中共有由官府修建的桥梁71座;到1250年,增至100座;而到1271年,则多达117座,另外当时在市郊还有230座,参见〔法〕谢和耐(Jacques Gernet)《蒙元入侵前夜的中国日常生活》,刘东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第25页。桥市亦多。杨宽指出,沿小河(市河)、大河(盐桥运河)、西河(清湖河)的近桥街市是临安城中极为繁华的地方。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第373~375页。据《梦粱录》,小河上的熙春桥、金波桥、宝祐桥、平津桥(猫儿桥)、水巷桥、李博士桥、鹅鸭桥附近都有各种店铺。大河上的通江桥、望仙桥、荐桥、盐桥附近,也都有繁华的桥市。吴自牧:《梦粱录》卷七《小河桥道》《大河桥道》,《东京梦华录(外四种)》(本文以下所引《梦粱录》均收于此书,不再一一注出),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第184~185页。西河的三桥,更是旅客聚集的地方,“三桥等处,客邸最盛”。周密:《武林旧事》卷二《元夕》,《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91,第41页。检《咸淳临安志》所附《京城图》可知,三桥所在之地,是呈“丁”字形的三条水道交汇之处,是临安闹市中心,旅邸云集,文人骚客也留下了诸多记载。潜说友纂修《咸淳临安志》所附《京城图》描绘三桥据临安城中,西湖水东流,经此分为三条水道,分西、东、北三向呈“丁”字形,三座桥梁分别架于三条水道上,故称三桥(《宋元方志丛刊》第4册,中华书局,1990,第3354页)。此外,梅家桥至白洋湖、方家桥直到法物库市舶前,“富豪内侍诸司等人家,于水次起造塌房数十所,为屋数千间”,塌房,即邸店也,供商旅租赁、寄存货物。吴自牧:《梦粱录》卷一九《塌房》,第299页。塌房近河及桥,除了交通的考虑,还与防火有关。此外,还有黑桥头、草桥下南街的米市,周密:《武林旧事》卷六《诸市》,第125页。炭桥药市,水冰桥、坝子桥的鱼市等。周密:《武林旧事》卷六《诸市》,第125页。临安的这些桥市,也是临安城内最重要的商业市场。

都城之外,关于桥市的记载虽然不多,但桥市应广泛存在。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城区内的交易日渐频繁,交易空间也因之拓展,诚如包伟民先生所言,唐代封闭性的官市仅是城市市场形态的一种,是服务于大宗商品交易的批发市场,兼有零售服务。一旦商品交换的需求超出了官市能够承担的程度,就会在合适的地点自发地产生新的市场。包伟民:《唐代市制再议》,《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第186页。 近桥区域因有水陆交汇之利而容易成为商品交易场所,这应是唐中后期之后史籍中关于桥市记载大为增加的原因。蓬勃发展的草市在唐代已广泛存在于大小城市、乡村,唐中宗景龙元年(707)十一月的敕令“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可能与唐政府裁省市令官吏、控制官吏员额、减轻地方财政压力有关,包伟民:《唐代市制再议》,《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第186~187页。而并不是为了取消设在州县之外的草市。这些自发形成的交易场所,或在城门外,或在津渡要道,也有草市自发地在桥边发展壮大起来,如宗州永济县有张桥行市(有时也写作张桥店),王溥:《唐会要》卷七一《州县改置下》河北道德州归化县条,中华书局,1990,第1264页。应是在张桥附近的草市。

桥市也是宋代许多地方州县治所最为繁华的贸易场域,这在河流、水网分布更为密集的南方地区尤其明显。如无锡的甘露市,便是以市桥、蔡师桥、蔡桥、师姑桥、唐巷桥、虹桥为核心的一个交易区域。佚名纂修《无锡志》卷一《津梁》,《宋元方志丛刊》第3册,第2199页。平江府昆山县有二市,均在桥边,“县以市名者二,曰市心,曰后市。市心在宝月桥之南,后市在后桥之西”。项公泽修,凌万顷、边实纂《淳祐玉峰志》卷上《坊陌桥梁》,《宋元方志丛刊》第1册,第1063页。金陵城南长干桥下有市,以长干桥为界而称东口市、西口市。张铉纂修《至正金陵新志》卷四上《镇市》,《宋元方志丛刊》第6册,第5513页。

从有限的资料记载里可以发现有许多桥名曰“市桥”,如开封五丈河上有“蔡市桥”,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一《河道》,第25页。吴郡有“谷市桥”“小市桥”“利市桥”“西市门桥”等,范成大纂修《吴郡志》卷一七《桥梁》,《宋元方志丛刊》第1册,第814页。这些桥名暗示着这些桥梁或许与集市毗邻。镇江丹阳县宝庆桥在县南35里大河上,俗呼延陵市石桥。脱因修,俞希鲁纂《至顺镇江志》卷二《地理》“桥梁”,《宋元方志丛刊》第3册,第2632页。又如,松江县西市近西亭桥。杨潜修,朱端常、林至、胡林卿纂《绍熙云间志》卷上《桥梁》,《宋元方志丛刊》第1册,第13页。

桥与市之间的密切关系,在桥梁之乡的绍兴地区体现得更加突出。根据《嘉泰会稽志》,绍兴府共有九市,其中有六市设在桥边,清道桥市在城西清道桥,城南大云桥边有东、西二市,古废市在都亭桥南,龙兴寺前市在城北二里,旁有市门桥,江桥市毗邻江桥。沈作宾修,施宿等纂《嘉泰会稽志》卷四《市》,《宋元方志丛刊》第7册,第6781页。正因为桥与市之间的这种关系,越地乃有“无桥不成市”的民谣。王敏红:《越地民间歌谣研究》,安徽文艺出版社,2013,第144页。

南宋柯桥市可视为市因桥而兴的一个典型例子。柯桥建在山阴县西北25里的柯水之上,沈作宾修,施宿等纂《嘉泰会稽志》卷一一《山阴县桥梁》,《宋元方志丛刊》第7册,第6918页。柯桥边有柯桥驿、柯桥馆沈作宾修,施宿等纂《嘉泰会稽志》卷四《馆驿》,《宋元方志丛刊》第7册,第6780页。及僧人所建的慈善接待院灵秘院沈作宾修,施宿等纂《嘉泰会稽志》卷七《寺院》,《宋元方志丛刊》第7册,第6837页。按,《嘉泰会稽志》卷一三《社仓》载,庆元二年,提举李大性复以常平米150石增置社仓,“在山阴则有梅山之本觉、柯桥之灵秘”。由此可知,智性所建灵秘院至庆元时期仍然存在(第6950页)。。因交通便利,人员、货物往来不绝,在柯桥附近形成了集市。陆游《送苏召叟秀才入蜀效宛陵先生体》有诗云:“檥舟柯桥市,一榼手自倾。”张春林编《陆游全集·诗集》卷三一,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第493页。其中的柯桥市正是在柯桥附近形成的商品交易场所。

不独城市如此,乡村亦然。随着宋代税收制度的严密,乡村的草市通过纳税获得了合法身份,从而进一步蓬勃发展,成为富有活力的商品集散地。周宝珠:《试论草市在宋代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史学月刊》1998年第2期,第80页。那些依托桥梁、渡口发展起来的草市,有些便被称为“某桥市”“某渡市”,如会稽清道桥市、江桥市,光州光山县中渡市,奉化县县东25里的南渡市。沈作宾修,施宿等纂《嘉泰会稽志》卷四《市》,第6781页。按,《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载:“乾道元年,襄阳邓城镇、寿春花靥镇、光州光山县中渡市皆置榷场,以守臣措置,通判提辖。”(中华书局,1977,第4565页)胡榘修,方万里、罗濬纂《宝庆四明志》卷一五《奉化县志》所载亦同,《宋元方志丛刊》第5册,第5188页)。随着人口的增加,聚落的扩大,桥、渡附近的草市也可能发展为镇市或市镇。傅宗文:《宋代草市镇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88,第369~372页。

在经济发展与社会分化的过程中,桥渡附近地区因为特殊的条件和环境成为具有自身逻辑和必然性的客观关系的特殊经济场域,市场因而在桥、渡附近出现并发展起来。中古时期设有市官的桥市被视为官市,与此同时,也存在大量规模较小的被视为草市的桥市、渡市。宋代以前政府如何管理草市,由于材料的限制,难以探究,推测很可能是放任自流,不做干涉。北宋时期,由于税收制度的严密,商税征收机构的增加,兼有交通之便与税收之利的大量桥市、渡市成为引人注目的场域。



二 宋代桥市的商业业态



商业业态亦称“销售业态”或“零售业态”,即零售业的经营形态或销售形式。考察宋代桥市的商业业态,有助于我们了解宋代桥市的基本特征。宋代桥市既沿袭了前朝分行列市、行铺批发等做法,也有单个店铺、摊位营业,还有行贩的挑担、提篮零售等,这些都是桥市上的销售模式。

第一,行铺批发。行铺指的是贩卖同类商品的店铺聚在一起,规模大者占满一条或数条街道坊巷,规模小者也有数家比邻而设。这在汴京、临安甚是常见,如汴京宫城东华门外,“市井最盛,盖禁中买卖在此。凡饮食、时新花果、鱼虾鳖蟹、鹑兔脯腊、金玉珍玩衣着,无非天下之奇”,而医铺则聚集在马行街北。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一《大内》,第40页;卷三《马行街北诸医铺》,第268页。行铺也同样出现在汴京桥市,州桥西食店林立,南食店集于寺桥,最受欢迎者乃金家南食。还有果子行、肉行、鱼行等,“如果木亦集于朱雀门外及州桥之西,谓之果子行”,“坊巷桥市,皆有肉案”。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三《大内前州桥东街巷》《马行街铺席》《天晓诸人入市》,第283、312、357页;卷四《肉行》《鱼行》,第440、447页。南宋临安观桥附近行铺众多,商业氛围极盛,“大抵杭城是行都之处,万物所聚。诸行百市,自和宁门杈子外至观桥下,无一家不买卖者”。吴自牧:《梦粱录》卷一三《团行》,第239页。又,临安黑桥头、草桥下南街有米市,“米市,北关门外黑桥头”。周密:《武林旧事》卷六《诸市》,第125页。“新开门外草桥下南街,亦开米市三四十家。”吴自牧:《梦粱录》卷一六《米铺》,第269页。规模小的米行也有三四十家,由此可以想见黑桥头米行规模之大。此外,临安炭桥有药行,水冰桥有鱼行,坝子桥则有鲜鱼行。周密:《武林旧事》卷六《诸市》,第125页。

州、县治所的桥市也有行铺,最常见的是与民众生活休戚相关的米行,及与桥梁近水相关的鱼行。如“湖州米市桥、黑桥,俱是米行”。吴自牧:《梦粱录》卷一六《米铺》,第269页。米市桥在地方志中常见,如《茅亭客话》载成都南有米市桥,《云间志》《吴郡志》等中亦载有米市桥,或因桥梁附近有米市而得名。杨备用“渔市花村夹酒楼”来描绘吴郡长桥景象,应是桥边有鱼行。平江子城西北市街中心有乐桥,乐桥之东的西市有鱼行街,推测当是鱼行一条街。此外,平江还有鱼行桥、丝行桥,《吴郡志》卷六《坊市》载乐桥东北有干将坊(东市门)、富仁坊(鱼行桥东),卷一七《桥梁》载有谷市桥、丝行桥,第734、814页。或指桥临近鱼行、丝行。桥市行铺尤其是南方州县桥市的行铺大多为米行与鱼行。这是因为,民众对米的需求量大、水运成本低而效率高,桥头自然而然成为米的批发、零售市场。桥市的鱼行则是因为鱼类产品因贴近水域而常设在兼有水陆之便利的桥头。

第二,店铺零售。与行铺规模化、同类化销售不同,店铺零售的同类商品规模小,经营同一类商品的通常仅有数家或一两家店,每家店铺售卖不同类的商品,甚至同一家店铺销售多种商品,呈现出小规模、多样化经营的特征。这应与桥市规模有关。行铺通常出现在诸如汴京、临安、成都等大城市中连接重要交通要道的桥梁附近,而小规模、多样化的店铺经营则广泛存在于全国各地的桥梁附近。这些店铺很多是商住一体式,即店主的住房与商铺合一,如汴州西板桥三娘子经营的兼营住宿、餐饮、典卖与抵押等多种业务的板桥店便是这种类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二八六《幻术三》,中华书局,1961,第2279页。

店铺的经营业务十分广泛,有逆旅、邸店,酒肆酒家等餐饮类及各色食品类店铺。汴京城内相国寺桥附近有大量客店,“东去沿城皆客店,南方官员商贾兵级,皆于此安泊”。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三《大内前州桥东街巷》,第284页。宋庆历四年(1044),陈留移桥一案震惊朝野,导致案件反复的重要原因便是陈留土桥附近原有大户卢士伦的邸店,若土桥桥址改移他处,卢氏邸店再无交通便利之优势,甚至还有可能与桥一道被拆毁。因为此故,卢士伦积极活动,发动所有关系请托朝廷官员,希望能够阻止陈留桥的桥址更改。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八,庆历四年四月庚子条,中华书局,2004,第3583~3589页。具体研究见彭丽华、崔荣君《移桥案与北宋重要桥梁的位置勘定与更改》,《国学学刊》2018年第2期,第10~17页。《大宋宣和遗事》记“上清宝箓宫成,浚濠深水三丈,东则景龙门桥,西则天波门桥。二桥之下……又为村居、野店、酒肆青帘于其间”。佚名:《新刊大宋宣和遗事》,古典文学出版社,1954,第22页。酒肆(或酒垆)专职卖酒,但有些酒肆兼卖吃食,还有些酒家、酒楼不但经营餐饮业,还兼营住宿业,甚至其他业务。

桥市还有医药铺。如《异闻总录》载人“至众安桥左侧,扣内医张防御门谒药”。丁丙:《武林坊巷志》卷五《众安桥》,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第16页。卖卜者也多见,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七七《钱知微》,第487页。岳珂载两宋朝野见闻的《桯史》记“中都有谈天者,居于观桥之东,日设肆于门,标之曰‘看命司’”。岳珂:《桯史》卷五《看命司》,黄益元、孔一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4页。史料中关于桥边医药、卖卜等的记载之所以常见,或许与出门在外的行客对身体状况及陌生地方未知事件的密切关注有关。

第三,摊位售卖。桥市上的摊位可分为固定、移动摊位两种。汴京每日交五更之后,商人便在桥市上摆摊设点,吆喝吟唱,货卖商品。《清明上河图》中的虹桥上,各式摊贩沿着桥梁两侧一字排开,有的还搭着遮阳伞棚,摊位上的商品名目繁多。除了桥上,桥头及水岸两侧、路边也摆满了货摊,来往于两侧摊位之间的行人摩肩接踵,摊贩与驻足在摊位前的顾客谈着买卖。《青琐高议》载“吴大者卖鞋于虹飞桥,邻人王二叔以掌鞋为业,二人甚相得”,程毅中:《〈青琐高议〉补遗》,刘斧:《青琐高议》,施林良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168页。这里的售履修鞋应是摊位式经营。

桥市上的临时摊位有时会变成固定摊位,而固定摊位在机会合宜时还可转化为店铺。需要指出的是,移动摊位与行贩不易区分。如北宋淳化年间,益州锦江桥市有道士黎海阳卖丹,周处士鬻卖十香丸,引得人“常聚睹叹赏之”。黄休复:《茅亭客话》卷五《黎海阳》,中华书局,1991,第28页。其经营形态,便不易断定。

第四,行贩叫卖。除了在固定地点销售外,桥市上还有大量的流动行贩,他们挑担卖油、肉、果子、糕点、瓜、羹,提瓶卖茶、饮子等,其所售商品几乎涉及民众日常生活所需的一切。北宋东京“每日交五更……诸门桥市井已开……更有御街州桥至南内前,趁朝卖药及饮食者,吟叫百端”。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三《天晓诸人入市》,第357页。《清明上河图》中所绘王员外家门前有一货郎放担歇息,可见虹桥上亦有挑担行贩。人来人往的桥头是行贩歇担的好去处。桥市上的行贩提供的这些小规模餐饮服务业,在时间上迎合顾客需求,每天五更就开始营业,小吃花样繁多,价格低廉,走平民化路线,可满足广大市民的不同需求。梁建国:《桥门市井:北宋东京的日常公共空间》,《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4期,第114~126页。

行贩不仅在街市桥头活动,也会串入乡村。宋代绘画中流行起来的《货郎图》直观地展现了当时走街串巷吆喝叫卖的货郎形象,透露出其给乡村带来的商业气息。现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苏汉臣《货郎图》轴,描画了五六个孩童围绕着货郎及琳琅满目的商品的欢乐场面,货郎的推车上有糖葫芦、帽子、花灯笼、拨浪鼓、各种配饰等物品,就连腰间、身后也挂满了待售的商品,实际上就是一个移动的百货商铺。这些深入乡间的货郎,给乡村民众带来了日常所需的各式物品,满足了底层民众的生活需要。他们沟通了城乡的商品交流,把偏远的山村也串拉进全国性的大市场中。

总而言之,宋代桥市商业业态多样,不仅包括被视作官市常态的分行列市制度下的行铺批发,还有经营灵活、规模小但商品种类丰富的各类店铺、摊位及行贩等多种售卖方式。相比行铺,小规模但商品多样的店铺、摊位及行贩售卖才是桥市的主要商业业态类型,尤其是经营成本少、门槛低、要求低的摊位及行贩经营。小手工业者、小商人及下层民众因此也能够进入卖方市场。即便是在汴京,摊贩、行贩也大量存在,推测小摊小贩也同样存在于地方桥市。

而且,桥市还是人力市场。出赁或雇佣劳动力者也前往桥市等待雇主或寻求劳工,“早辰桥市街巷口,皆有木竹匠人,谓之‘杂货工匠’,以至杂作人夫、道士僧人,罗立会聚,候人请唤”。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四《修整杂货及斋僧请道》,第413~414页。也有人租赁鞍马,“寻常出街市干事,稍似路远倦行,逐坊巷桥市,自有假赁鞍马者,不过百钱”。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四《杂赁》,第410页。这既给城市生活提供了便利,也为下层无业民众提供了就业机会,使民众有机会摆脱身份、地域与职业束缚,促进社会流动,宋代社会因此呈现出较强的流动性与活力。



三 桥市的问题与管理



桥市可以为居住在桥梁附近的人带来商机与利益,乃至桥梁未建,而人已期待其“市利”。《宋史·乔执忠传》载:“时河役大兴,部役者不得人,一夕,噪而溃,因致大狱。执中往代,终帖然。富民赂吏,将创桥所居以罔市利。”《宋史》卷三四七《乔执中传》,第11017页。富民们之所以贿赂吏人希望“创桥”,正是因为桥梁建成之后,富民可以因居于桥梁附近的地利而坐收商业交易所带来的利益。这便是经济学上的预期收益在发挥功用。

随着桥市的繁荣,在桥梁上及其附近从事商业贸易之人逐渐增多,出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在都城汴京,桥面及桥头上的开店、推车、货摊、地摊、挑担、挎篮、提瓶等交易活动及熙熙攘攘的人群涌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桥梁沟通两岸的原始功能,还影响到桥下行船,导致水陆两线交通都受影响。仁宗天圣三年(1025)正月,巡护惠民河的田承说奏云:河桥上多是开铺贩鬻,妨碍会及人马车乘往来,兼损坏桥道。望令禁止,违者重置其罪。徐松辑《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三之二一,第9543~9544页。由此来看,桥上的商业贸易带来了三个问题。第一,妨碍会。“”,意为拉船的纤索,或称索,乃行舟必备之物。所谓“会”,指的是船在水道里行驶时,依靠人力或畜力拉动索促使船前行。周必大乘船过下驿矶时,“舟人放稍缓,几触石觜,赖永新客舟舣岸以蒿拒之而过,其势甚危”。周必大:《文忠集》卷一六八,《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第1147册,第29页上栏。因舟人未及时松开索导致周必大所乘之船差点撞上石矶嘴,表明拉纤的角度、力道及收放会影响行船的安全。船在过桥时,会尤为紧要。因桥身所阻,需将提供动力的桅杆上的风帆放倒,或将风帆、桅杆倾斜调整到合适的高度,船只才能顺利通过桥下。没有了风力的推动,载重量大的货船在过桥时需依靠人力或畜力方能顺利通过,这时便需要依靠桥上、桥下或两岸的人力或畜力用纤索将船拉过桥去。有一些桥,在桥底下建有纤道,此时拉纤者便可从桥孔两侧的纤道拉动船只。若桥下没有留出纤道,那么便需要先将索从桥底下的一头抛到另一头,拉纤者从桥面、边路上走过,再接着拉。《清明上河图》所绘虹桥片段,清晰地展示了两人在桥下一侧的纤道上用索拉船往前行的景象,此外船头还有一人举杆朝向桥面,桥面下似有坠下的绳索,或在船行至桥下之前,亦有人在桥上拉索使力。此外,在桥南的两侧立有很高的华表,接近华表顶部处,有一条横木,其与立在地面上的木柱形成一个“十字”。立这个木柱有可能是为了提醒水中的船只,以便提前做好放帆倒杆过桥的准备。

会拉纤其实是船只尤其是大型载重货船过桥时的普遍做法,不仅经过虹桥(飞桥)、梁桥(包括木梁桥、石梁桥)时需要,就是过浮桥时,也同样需要。借助会拉纤,能够有效减小船只损折桥柱、桥面的概率。架设浮桥时,为了方便河道中过往船只的通行,往往会设置专门的通航孔。北宋之前浮桥的通航孔如何设计,史虽无载,但从后世的记载及技术的延续性反推,应也是采取撤板式和拆浮桥船节法。谢杰、汪嘉铨:《浮桥》,茅以升主编《中国古桥技术史》,北京出版社,1986,第166~167页;唐寰澄:《中国科学技术史·桥梁卷》,科学出版社,2000,第603页。撤板式与拆浮桥船节法通航技术的一个共同弱点是,水道船只通航与桥上交通不能同时进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大中祥符八年(1015)六月,石普上奏真宗,建议改进浮桥通航孔技术,通过铺放高、低脚船,在高脚船之间架设距离水面较高的虹桥,这样不需拆解浮桥就可让过往船只通行,从而实现桥面及桥下两路交通同时并行。不过,船只经过这种通航孔时,也需要合宜的空间以便会。

第二,损坏桥梁。这有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桥面上的店铺、货摊、商品及为了交易而来的人群增加了桥梁的负重,从而致桥易坏;二是拥挤的人群与货摊影响了会,从而增加了船只碰撞桥身的概率。

第三,妨碍人马车乘往来。从《清明上河图》虹桥部分可以看到,桥上人满为患,尤其是桥面两侧,不但有人摆摊设点售卖货物,还有靠着桥栏看船穿桥而过的看热闹者。桥上的货摊,除了临时摊位,如铺地货卖者、张盖大阳伞者,还有在桥头搭盖凉棚以贩卖商品者。虽然画中桥梁中间留出了空间供往来的行人、车马通过,但看得出来,这条过道极为狭窄。

因为桥市带来了这些问题,所以巡护惠民河的田承说上奏仁宗,请求禁止百姓在河桥上“开铺贩鬻”,“违者重置其罪”。仁宗因此下诏曰:“在京诸河桥上,不得令百姓搭盖铺占栏,有妨车马过往。”徐松辑《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三之二一,第9544页。试图对在桥梁上搭建店铺、占地摆摊的行为进行控制以保障桥梁的通行功能。但对于桥梁周边的商业行为,因为并不影响桥面车马及桥下舟船的通行,故未加干涉。仁宗时期对于桥市的管理,主要针对的是有妨会及车马往来的桥上搭铺占栏的货卖行为,对占地空间较小、移动叫卖的商业行为则未做限制,事实上是承认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桥梁所具有的经济与商业功能。交易具有双向性,消费者与生产者、供应商缺一不可。桥市的存在与繁荣,既是因为小摊小贩提供了各种商品,也是因为附近居民及过往行人存在消费需求。仁宗天圣三年管理桥市的诏令,正是因为认识到桥市经济的内在理性及客观必然性,所以仅对搭盖铺占栏行为进行限制,而对桥梁上挑担、托盘、挎篮等平民化、小数额交易不予约束,小手工业者、小商贩等下层民众的生存空间因此得以维护。据熙宁年间汴京的人口统计,可知“杂贩破铁、小贩绳索等贫下行人,共八千六百五十四人”,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元丰三年九月甲子条,第7479页。从事杂贩、零卖等贫下行人的实际数字恐怕比这还多。这体现出北宋汴京城市社会的包容性。

因为仁宗此诏既恢复了桥梁的通行功能,又认可了桥市小额流动经营的合法性,在桥梁的交通功能与以桥梁为中心的经济场域之间形成了良性循环,桥市贸易因此进一步发展。但诏令规定与制度执行之间往往存在差距,桥梁上的人流量所带来的商机对商人有着天然的吸引力,占栏搭铺货卖商品不久又渐成常态,这从成于北宋末年的《清明上河图》所绘虹桥桥市的情景也可看出来。其实,对于桥面上的这些问题,早在元丰八年(1085)七月,官府就有所举措,因而出现了“市桥亦有地税”。所谓“市桥地税”,又称“市桥地课”,宋哲宗诏曰:“沿汴官司拘拦牛马果子行并磨团户斛斗、菜纸等诸色行市及市桥地课,并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八,元丰八年七月庚戌条,第8568页。指的是对桥上及桥梁周围的商业交易征收“摊位费”。殿中侍御史黄降上奏曰:



伏见沿汴狭河堤岸空地,先有朝旨,许人断赁。而宋用臣挟持恣横,风谕沿汴官司拘拦牛马,果子行须就官地为市交易。并其余诸色行市,不曾占地,亦纳课钱,以至市桥亦有地税。残民损国,无甚于此!虽今例废罢,改正施行,缘近降朝旨,不曾该载,人户至今未得自便。臣欲乞朝廷详酌指挥。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八,元丰八年七月庚戌条,第8568页。



包伟民指出黄降上奏中的“市桥亦有地税”者,大概就如《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那种桥栏两侧摆满摊贩的市桥。这些摊贩虽摆设在桥面上,并未占“地”,宋用臣也对他们征以“地税”,其实就类似“摊位费”。而这种地税,显然有异于一般的据有屋宅地基者,既然专供商贾经营之用,利之所在,它的税率应该更高。包伟民:《宋代城市税制再议》,《文史哲》2011年第3期,第148~162页。

联系仁宗前诏,对于神宗改革时期所征收的市桥地课,或许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宋用臣并非理财敛税之人,其所精擅者在建筑、水利工程上。史载宋用臣“为人有精思强力”,神宗朝“建东、西府,筑京城,建尚书省,起太学,立原庙,导洛通汴,凡大工役,悉董其事”。《宋史》卷四六七《宦者·宋用臣传》,第13641~13642页。所谓“导洛通汴”,指的是元丰年间宋用臣主持的重大水利工程,针对黄河水入汴给汴河带来了大量的泥沙导致汴河淤积严重之问题。为了改善汴河水运以保障京都漕运,从仁宗时期就有议论要改引洛水入汴,但具体怎么操作却一直不得要领。元丰二年,宋用臣接受重任,前往调查并评估导洛通汴的可行性。经过实地勘察及工程评估,他设计出了一套方案,既具操作性,又兼具全局性、长远性,在被委任为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后,他成功引洛水入汴,**改善了汴河的水文情况与通航能力。此后,汴口不再“冬闭春启”,而是“四时行流不绝”,《宋史》卷九四《河渠志四》,第2327页。长年通航,汴河漕运条件大为改善。

前文黄降所斥“市桥亦有地税”,即宋用臣所为。此举其来有自,其初衷恐怕并非为了征收些许摊位费以扩充国家税收来源,而是有着更加实用的目的——对桥市进行管理,以便桥上及桥下通行无碍。按,宋用臣“风谕沿汴官司拘拦牛马,果子行须就官地为市交易。并其余诸色行市,不曾占地,亦纳课钱,以至市桥亦有地税”。此处“官地”谓甚?“其余诸色行市”如何才能“不曾占地”?笔者推测宋用臣针对的应是开设在汴河沿岸尤其是桥梁所在处的果子行及其他诸色行市。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三《大内前州桥东街巷》,第283页。因为诸色行市开在桥面上,所以曰“不曾占地”。果子行近桥,或在堤岸空地,有妨会,不利行舟,因此要求“须就官地为市交易”。因果子行及诸色行市近桥或设在桥面上,其畜力牛马也一并上桥,影响了交通,因此被沿汴官司拘拦。由于没有更详细的资料,我们没有办法弄清楚所有细节。但考虑到宋用臣对汴河航运的上心,判断其上述举措与汴河桥梁或桥下舟船通航相关,应该无问题。因此,或可说,“市桥地课”其实是神宗时期管理桥市的一种手段。考虑到天圣年间,为了便于桥面上“车马过往”,仁宗曾下诏禁止“百姓搭盖铺占栏”,但效果似乎并不明显,在禁而不止的情况下,神宗时期通过“市桥地课”这种征税方式来调控桥梁上的市卖行为,至少可以将在桥梁上搭铺占栏的部分固定商铺或摊位驱除出去,也可有效控制桥面上移动摊位的数量。通过税收手段控制桥面上的非通行人口,从而维护桥梁的通行功能,便于桥下船只的会及其顺利通行,并减轻桥梁的承重,延长桥梁的使用寿命。

但是,由于在桥面上交易的除了诸色行铺之外,还多有生活艰辛的小摊小贩,且又不曾“占地”,向他们征收“市桥地课”便显得名不正而言不顺。适逢神宗去世,其子哲宗即位,反对新政的高太后主政,作为神宗宠臣的宋用臣被清算,其所采取的“市桥地课”也被废除。



四桥市与商税的征收



近桥、渡区域发展起来的交易市场,让桥市、渡市成为宋代政府征收商税的地点。

以北宋汴京为例,官府于汴河、蔡河上设置河锁进行“船筏之征”,即对过往船只征收过税,而拦船的河锁多近桥市。《宋会要辑稿·职官》“太府寺卿”条载,宋哲宗时太府寺统官司二十四个,其中有四个为:

内汴河上、下锁,蔡河上、下锁,分四局……商贾之赋则归都商税务(掌京城商旅之算以输十左藏),船筏之征则归汴蔡河锁。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七之三,第3710页。



“内汴河”指的是汴京内汴河,上设二锁,其中上锁设在虹桥处,亦即虹桥市所在地。日本僧人成寻于熙宁五年(1072)十月十一日乘船自陈留行至汴京,“卯一点从东京陈留县拽船,申一点过三十八里到着头,去洛阳城(当为汴京之误)七里,停船……见数百大小船,并着河左右边”。成寻著,王丽萍点校《新校参天台五台山记》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第273页。图片头即锁头,负责在河锁处查验、收税等事务。漆侠:《宋代经济史》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1002页;苗书梅:《宋代县级公吏制度初论》,《文史哲》2003年第1期,第127页;吴晓亮:《对宋代“拦头”与市镇管理关系的思考》,《江西社会科学》2011年第11期,第129~131页。虹桥距汴京城七里,故又称七里桥,因此可以推定成寻等人停舟处应在虹桥附近。《清明上河图》所绘虹桥一处可见大小数百只船停在汴河两侧,等候锁头查验、收税后放行。虹桥市所置河锁即为内汴河上锁。下锁的位置尚未考证出,有可能在西水门便桥处,或在东水门处。

汴京蔡河上所置二锁,其一在下水门戴楼门处“四里桥”附近。徐松辑《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三之三○,第9548页。宋代汴京的商业格局为南河北市,四里桥位于南河商业核心圈内,该处商铺林立、人声鼎沸,是聚众欢宴、游乐之地。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六《收灯都人出城探春》、卷八《重阳》,第612、817页。另一锁在段家直,位置应近上水门陈州门外观桥段,该地也是汴京极为繁华的一处市场。由于上、下锁都设在南河商业区域的蔡河上,进出城的舟船因为河锁阻滞而减慢了转运物质的速度,从而导致汴京薪炭等价格上涨。为保障薪炭等物资供应,天圣三年(1025),有人建言废除蔡河河锁。然而,三司以二锁收税甚丰为由拒绝了这一建议,史载:

大中祥符八年,都大提点仓场夏守赟相度,于蔡河上下地名四里桥、段家直置锁,至今岁收课利六千余缗,废之非便。徐松辑《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三之三○,第9548页。



汴京四大河锁与虹桥、四里桥等附近桥市在空间上的关系,显示出北宋汴京商税征收机构所在地与桥市之间的紧密联系。桥市因桥梁控扼水陆交通之利便而发展起来,官府于此置锁收税,是取其地利之便。

在南宋临安,税务机构近桥、桥市的特征也极为明显。淳祐年间临安有八大税务,其中北郭税务近北郭市,附近有余杭桥、下堰桥、糖饼桥等,潜说友纂修《咸淳临安志》卷一九《疆域》、卷二一《桥梁》,《宋元方志丛刊》第4册,第3549、3565页。都税务在灞头市东大和桥之北,红亭税务近荐桥市,江涨桥税务则近江涨桥市。施谔纂修《淳祐临安志》卷七《诸务》,《宋元方志丛刊》第4册,第3288~3289页。按,卷七《桥梁》条载有楼店务桥,或是桥因务而名。又,余杭门外余杭桥近北郭税务(第3284、3286页)。

不但都城汴京、临安如此,场务、税务等机构设在桥渡、桥市、渡市附近的情况也同样出现在天下各州。《宋会要辑稿》中记载的场务,多有名“某桥务(场)”“某渡务(场)”者,如汴京地区有崔桥务、马栏桥务、张家渡务、李家渡务,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五之一,第6293~6294页。北京大名府、密州、齐州、郑州、沧州、太平州、杭州、韶州、化州等地有商家桥口务、黄河南泊水渡务、商家桥务、北新桥务、宋家渡务、陈桥务、郭桥务、峨桥务、渌东桥务、吴桥场、曹桥场、浙桥场、东桥场等。宋元时期,金陵上元县宣义乡东流市有桥曰东流桥,桥、市均“以水流自东”而名,金陵乡龙湾市亦金桥,并设有税务。张铉纂修《至正金陵新志》卷四上《镇市》,《宋元方志丛刊》第6册,第5512~5513页。这些场务、税务凭借桥梁作为控扼水陆两线的天然优势,设置拦锁对过往商品征税。彭丽华:《桥与宋代的场务》,《史学月刊》2020年第4期,第32~44页。

而且,宋代的桥市常建有镇,乃至镇与市连称,或互指,如熙宁十年(1077)开封府祥符县的陈桥镇也被称作“陈桥市”,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五《陈桥》,王水照主编《王安石全集》第5册,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第209页。表明陈桥镇其实也是贸易场所。金陵上元县有土桥市、土桥镇及土桥,张铉纂修《至正金陵新志》卷四上《镇市》,《宋元方志丛刊》第6册,第5512~5513页。市、镇均因桥而名,可知三者之间必有联系。又如临安江涨桥、江涨桥镇与江涨桥市,它们之间的关系能很好地诠释桥、市及税务之间的关系。江涨桥位于临安仁和县北关外,该桥始建年代已难以考证。江涨桥在杭州城北面,是北宋时沟通杭州运河之通道、杭州城北边的门户,也是重要的商品集散中心,推测应是先有江涨桥(建桥之前,此处也是一个重要渡口),而后才有江涨桥市与江涨桥镇。江涨桥镇始置于宋太宗端拱元年(988)。徐松辑《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二之一八,第9528页。虽然无法确定江涨桥近旁是先有镇还是先有市,但可以明确的是北宋时仅有一个江涨桥镇市。至迟在熙宁十年,江涨桥镇市已设有务。至南宋时,临安人口急剧增加,以江涨桥为中心的贸易较之北宋时期也大为发展,市场以江涨桥为界分为“江涨东市”和“江涨西市”。吴自牧:《梦粱录》卷一三《两赤县市镇》,第238页。由于市场规模的扩大与交易数额的增加,南宋政府于江涨桥市设置了江涨桥税务,其位置在江涨桥西。吴自牧:《梦粱录》卷七《倚郭城北桥道》,第187~188页。官府于此设置税务机构,是为了对从北关出入临安的行商及在江涨桥东、西二市售卖货物的坐贾征税。

关于宋代的镇,其性质与唐代及以前负责军事防御、稽查行旅、维护治安的军事性的镇已有不同,宋人高承指出,“宋朝之制,地要不成州而当津会者则为军,以县兼军使;民聚不成县而有税课者则为镇,或以官监之”,高承:《事物纪原》卷七《镇》,李果校订,金圆、许沛藻点校,中华书局,1989,第357~358页。其性质是县以下负责征税的单位。以往设置于桥梁、渡口近旁的军镇,由于交通优势带来的红利,工商业逐渐发展起来,军镇在稽查行旅之外,又逐渐增加了经济功能,至唐末、五代,军镇附近的工商税一般由驻军代收,许多军镇便渐渐转化为以经济职能为主的新型镇。李令福:《北宋关中小城镇的发展及其类型与分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4期,第95~106页。至北宋太祖时,此前设置的很多军镇已演变为经济性的镇,成为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一级地方经济中心与市场,有学者干脆将其称为镇级市场。讨论这一问题者较多,如傅宗文《宋代草市镇研究》,第20~21页;龙登高《宋代城乡市场等级网络分析——以东南四路为例》,吴晓亮、林文勋编《宋代经济史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第394、404页;李景寿《宋代商税问题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第148~152页。就桥市而言,既有桥梁控扼水陆交通之便利,官府可于桥头两岸、近桥水面置锁拦截水陆两道商货征收过税,又可向市场坐贾征收住税。于桥市置镇官课税,实为两便。



结 语



中古时期,桥梁、渡口附近区域因为交通之便、人员货物往来而自发形成了桥市、渡市,其性质初为草市。随着交易活动的频繁、时间的规律化及贸易规模的扩大,官府为了加强管理并增加税收,有可能在一些规模较大的桥市、渡市设置市官,这样的市常被称为官市。洛阳等城的桥市在被置为官市后,为了管理、征税的方便与需要,采取启闭有时的封闭式管理。但这并不等于说封闭性的市是唐代市场的唯一或普遍形态。在官市之外,自然还应存在大量在桥渡等易于兴起贸易活动的空间里自发形成的草市。在桥渡附近的草市多被称作桥市、渡市,由于其空间特性,这些市场具有鲜明的开放性特征。这在唐宋乃至整个中国古代并无大的差异。

在经济、商业发展的背景下,因为交通便利、人员聚集带来商机而自发形成的桥市、渡市成为宋代社会中令人瞩目的经济场域。宋代桥市商业业态类型多样,销售结构完整,从规模宏大的行铺批发到随时移动的摊位,从位置固定的店铺到挑担叫卖的行贩,都有迹可循。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大量挑担、提瓶、挎蓝等小摊小贩活跃在桥市上,因此桥市商业呈现出种类多、规模小、移动性强、低端化、平民化的特征。城市下层民众、外来人员、无业人员因桥市而获得生存空间,通过出售小商品、个人技术、劳力等换取生活所需,这不但有利于保障下层民众的生存空间,并给过往行人、客商及本地市民提供生活便利,为城市增加烟火气,也有利于促进社会流动,让桥市及桥市所在的城市展现出特别的包容性与活力。

然而桥市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以及开在桥面上的店铺、占栏的货摊等,会影响到桥梁的通行功能及桥梁的寿命,不利于桥面上的车马顺利往来,也有碍于桥梁下的舟船过桥时的拉纤会。面对桥市引发的这些问题,朝廷先后采取了两种措施。宋仁宗时期是禁止在桥面上“搭盖铺占栏”,限制店铺、大货摊开在桥上,但并不干涉小行贩及桥头、桥侧的商业行为;到神宗时期,则采取“市桥地课”的办法,通过对桥市征收摊位费提高经营成本,利用经济手段来调控桥市,控制桥面上的交易行为。

桥(渡)市的发展,以及桥梁(渡口)控扼水陆交通的地理优势,也让桥(渡)市成为宋代设锁征税的重要选择,桥渡处也多置有过锁以拦截往来船只与陆路商货,许多税务、税场的地理位置与桥(渡)市在空间上高度吻合。市因桥而名,不少桥市也被称作市镇或镇市,其地置有镇官收税。这些表明宋代桥(渡)市的发展与宋代商品经济的繁荣、商税的增加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桥(渡)市是观察当时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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