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谢顿 发表于 2024-3-16 11:19

蓝勇||亦官亦民纽带的源流——川江船帮起源、名实类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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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勇:西南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
目前有关历史上川江船帮的资料相当分散,相关的研究较为薄弱,只有一些相关的介绍性文字,这使我们对川江船帮的历史多有疑惑。如川江船帮何时出现、川江船帮的组织性质,这些基本问题都不是太清楚。以前有学者将历史上马纲运输中的“纲”认为是船帮组织,是不妥当的。实际上“纲”只是木船运输的一种临时性的编排方式,如后来滇铜黔铅京运的“运”一样,并不是一种固定的交通运输组织。至于川江船帮中各地船帮地域差异、组织形式的历史变迁规律、社会影响等研究更是缺失,故很有必要进行梳理。
一川江船帮的起源和名实分类



清代巴县档案中记载了嘉庆八年三月就有归州帮、宜昌帮、湘乡帮等名称,是我们发现的最早的巴蜀船帮名称资料的记载。《清代巴县档案》还谈到“泸州船户自嘉庆八年立帮”。川江船帮的大量出现应该是在清代嘉庆八年,该年可能是川江船帮产生的一个最重要的时间节点。
我们在乾隆年间的巴县档案中并没有发现有船帮名称的记载,就是乾隆年间在滇铜黔铅京运这类有关国计民生的转运工程中也没有见到船帮参与的记载,到了道光年间京铜转运往往也只是运员直接让船户打造船只,并没有船帮的参与。即使是在清代乾隆年间皇木采办转运中,在重庆也仅是各城门的夫头、水手和木材商帮参加,并没有船帮的影子。可以肯定川江重庆一带的船帮可能大都成立于嘉庆初年。
从嘉庆八年以后,船帮的名称和实际运作对社会的渗透和影响越来越大,但影响有一个逐渐加强的过程。在嘉庆八至九年间的巴县档案中不断谈到重庆巴县一带的船帮名称,如归州帮等。在嘉庆十一、十五年的档案中还谈到南纪、金紫、储奇三门柴船帮。嘉庆时的船帮规模已经较大了。道光年间与嘉庆年间整体变化不大,重庆一带仍然是下河十一帮,具体名称也没有变化,只是小河变成五帮,但习惯上仍称小河四帮。到了光绪四年至七年间,大河帮由八帮变成七帮,小河帮又变成了四帮,重庆一带形成了大河七帮、下河六帮、小河四帮,各船帮的名称相对固定下来。这个大河七帮、下河六帮、小河四帮的格局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只是民国时期大河帮多称上河帮,在民国大河帮的说法较少出现了。
二川江船帮组织的特征与性质



一般来说川江船帮的各帮都推举德高望重或经济实力较强的人为帮头,但各个时期、不同的地区对于船帮头的称呼并不统一,有会首、客首、船首等名称。会首一般以“殷实之人”或“熟谙公务”之人充任,往往在每年六月举办的王爷会上选出。
以前我们往往认为清代民间组织船帮会首多为袍哥,社会影响力大,受官府的影响并不大,但从清代巴县档案中发现的禀状表明,当时由船帮推选的会首被推举出来后还需向巴县衙门禀报,有争议的更需要官府来判断是非,重大官差还需要船帮派专人在“在衙听差”。所以,巴县在行帮之间往往更多通过诉讼来解决行帮间的纠纷,最终由知县批示来决定是非。当然,我们也承认清代民国时期,巴蜀地区民间社会中袍哥的势力较强,故许多船帮帮头往往是袍哥大爷,与官府多有联系,上下兼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一般较大,在船帮内部的调控能力也较强。
一般来说帮头主要有揽载分配货物、协调上下内外关系、内部组织管理三大责任,具体主要负责承揽分配运输货源、联系官府摊派官差、协调事项和调解纠纷、组织制定船帮章规、组织乡土信仰活动,在传统水上交通的组织协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规定“如遇兵差,会首借垫”,而有的事务“向有兵差系各船户自办,因船户办公不熟,仍议会首代办,以免误公”,可见会首在联系上下的过程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川江上大的船帮在运行过程中相当重视规范,并非完全由会首率性管理,一般都要制定相关章程,当时称为程规、章程等,主要规定船帮的运输规范,涉及运输规费、运输河段、货物种类、运价等等事项。早期的一些船帮,会首往往可父子相传,连任也较为普遍,故家族性特征较为明显。如嘉庆十一年,当了8年巴县柴船帮的廖朝臣病故,一些人推举其子廖洪忠继任。据称清代泸州一带的码头渡头便可以传子孙世袭。这种状况可能与同时期滇铜黔铅京运过程中水摸、救生水手的家族性特征明显相吻合。
三川江船帮组织的近代转型


在近代国门打开的背景下,中国社会的近代化转型的趋势也对传统船帮产生了极大影响。近代以来,随着宜昌等城市开埠通商,机动船进入长江上游,近代西方文化大量涌入,木船在交通运输中的地位也相对削弱,传统船帮在组织形式上逐渐不能适应近代交通,船帮组织在性质上也开始向近代转型。
(一)船帮组织的乡土、家族特色相对削弱,同业特色的“业缘”相对彰显。民国十一年(1922年)北洋政府依照现代交通组织形态,公布了《航业公会暂行章程》。次年,重庆各木船船帮联合组成重庆航业公会。不过,直到民国十八年(1929年),当时仍有许多木船船帮单独运作,不愿归入航业公会。为此,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在重庆专门成立了“川江航业公会木船分会”。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更名为“四川省民船商业同业公会”,至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共有33个分会,共有木船11696只。重庆江北成立了御临河、水土沱、悦来、洛碛民船商业公会及狮子口载炭公会。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成立川楚木船生计维持委员会,1945年又设立了宜昌县木船职业公会。
民国时期的行业公会在名称和实际运作过程中与传统船帮相比都有一定的变化,如民国时期的船业公会负责人已经不称会首、帮头等了,已经改称为**、主任,下面开始有了具体工作人员,如民国时期宜昌一带船业公会设有文书、干事、交通各一人。民国时期江北的船帮会章中规定一些入会条件、选举连任规定事项已经有了一些现代社会团体的特征,而且民国后期有的船帮还配备了官方专门委派的指导员,特别是公会下面设立支部,支部头佬称部长,在名称上很有现代气息。民国时期巴蜀船帮的传统帮会的乡籍、家族特征**削弱,已经初具现代行业帮会组织的一些特征。
(二)船帮对官府依赖性更明显,显示出船帮组织的现代性与寄生性同步强化。中国的各种行业帮会从产生开始,就受到官府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和制约,显现明显的“官气”。船帮的产生往往就有官府为办理官差方便的客观诉求在其中,所以,后来船帮产生后的运作过程中,官府一直在加强对船帮的管控。以巴县为例,船帮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受八省客长管控,八省客长最初是缘于移民会馆对社会下层空间的把控产生的,但逐渐在客长遴选、功能职责上受到官府的管控,表现为接受官府委托、体现官府意志,八省客长“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越来越像地方公局雇员”,成为体现官府利益的一个中间管控组织。相应的下面的船帮也受其影响而对官府的依赖日趋明显,如清代巴县船帮在会首推举、重大运营事项等方面都要向衙门禀报,重要官差还需要固定人员“在衙听差”,有的重大事项议举往往直接在官衙中进行。所以,当时的船帮会首往往上面应对官差,下面应对协商船户,具有双重角色,显现了传统中国民间行业会社组织“亦官亦民”的双重性。
[说明:该文章刊发于《江汉论坛》2023年第10期,摘编自《历史与社会(文摘)》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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