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外援限薪300万欧;鼓励球员与第三方签合同但须申报
根据足协新规定,中超俱乐部单个赛季总支出不得超过6亿元,中甲俱乐部单个赛季总支出不得超过2亿元,其中包括青训和女足费用,但不包括体育场等基础设施费用,青训费用不包括独立运营的足球学校。此外足协还对比赛奖金做出了严格规定,规定联赛、杯赛赢球奖不超过300万,亚冠联赛不超过600万。各俱乐部还可设立不超过1000万元机动奖金自行安排,但仍计入投资总额。在球员个人工资方面,足协要求国内球员单赛季个人薪酬不得超过税前500万元,俱乐部一线队国内球员单赛季平均薪酬不得超过每人税前300万元。外援个人薪酬不得超过税前300万欧元,总额不得超过税前1000万欧元。对于入籍球员,各俱乐部可自行选择标准执行相应的薪酬限额。
对于违反足协限额限薪的俱乐部,足协将会给予扣除联赛积分的处罚;如俱乐部与球员签订"阴阳合同"或违规发放薪酬,取消该俱乐部当赛季比赛成绩并直接降级,对涉事球员处以禁赛24个月的处罚。
在今天的职业联赛治理工作会之后,中国足协**陈戌源对于球员与第三方签约进行了解答:“球员签订合同都需要到中国足协备案;而如果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没有利益关系的话,比如说有一家公司愿意签订肖像权,足协是同意的,经中国足协确定,这是可以,我们是鼓励球员和第三方签订合同。”
足协批准符合规定的情况球员可签订肖像协议,这或许就是此前网上盛传的“特谢拉”条款。虽足协在会议上要求,对于入籍球员,各俱乐部可自行选择标准执行相应的薪酬限额。但若按照此条款,此后想要归化球员将变得十分困难。允许球员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在没有利益的第三方签订肖像权,想要归化特谢拉的俱乐部便可在此前提下留住特谢拉。
雇佣军是不能当正规军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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