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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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无妥协。宗教问题上的争端,恐怕最能体现人类的极端性:因为一些分歧而互指为非、甚至刀剑相向,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那也是一点不稀奇的。而这些导致冲突不断的“重大分歧”,往往却是极细微的差别(至少在外人看来):1054年基督教大分裂的主要争端之一,是罗马教会在圣餐礼中使用无酵饼。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
1653-1656年俄国大主教尼康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引发俄国东正教会的派系分裂,而其改革的五项主要内容是:1、划十字由二指改为三指;2、在教堂里逆时针行走代替顺时针走;3、诵读经书时,每次祷告后读三次“哈利路亚”而不是两次;4、上帝耶稣的拼法增加一个字母;5、作祷告时放五块圣饼而来代替以前的七块。坚持用二指划十字、顺时针行走的宁肯受死也不肯改变,成为旧礼仪派,这些被打成异端、受迫害的人,则反过来指责对方才是真正的异端、敌基督和魔鬼。
伊斯兰教虎非耶派和哲赫忍耶派的主要区别在于:念《古兰经》时,前者主张低声诵读,而后者主张高声念。这个神学争端导致了天山南路黑山派和白山派之间数世纪的缠斗,以及陕甘回民之间的血腥冲突——张承志《心灵史》写的就是这段历史。伊斯兰教在中国各门宦之间的差别,大多均属细枝末节,最典型的如格底目和伊赫瓦尼两大派之间的差别,如为亡人举行站礼时,是否要脱鞋?在洗亡人时,是否在亡人身边念《古兰经》的第20章(塔哈章),念的话能否使亡人避免蟒蛇?接“都哇”(祈祷词)后是抹一次脸还是两次脸?……所有这些问题上,两派做法均不同(参冯今源《中国的伊斯兰教》)。
佛教也不例外,其教团的分裂多与戒律有关,例如食物可不可以第二天再吃、食盐可否放在角器中供日后使用(称为角盐净);是过了正午就不能进食,还是太阳影子不偏过两个指头,仍可以进食(二指净);吃完了还能不能再坐下来吃(复坐食净);食后,能否再去别村聚落再吃(他聚落净);坐具大小可不可以随意(无缘坐具净);可不可以接受金银钱财(受畜金银钱净)……等等,彼此意见不同,故分裂成上座部与大众部(龚鹏程《国学入门)。上座部是以长老为中心的正统派,认为角盐净等十件事不合法,而大众部则为认为可做;佛教小乘、大乘两大支即由此而来。
佛教史最早的一次分裂起自提婆达多,此人是释尊堂弟,很早追随他,但后来却发生分歧矛盾,而引发分歧的仍集中于律的歧异。提婆达多主张“但有此生,更无后世”,于是“别立五法”,其中主要的一个饮食禁忌是不食乳酪和肉(讽刺的是这与后世大乘分裂出来时采纳的禁忌十分相似)。因为这些细节分歧,提婆达多在佛经中被极尽攻击诋毁,贬入无间地狱。律的分歧往往琐屑(佛教菩萨戒包含250条戒条[比丘]和348条[比丘尼],内容极繁杂),是外在的一些行为规范,但宗教组织往往正是由于共同遵守和使用相同的制度规范,才得以形成。“规范愈是严厉细致,与别的宗教教团及社会群体的界限与壁垒也就更为分明。”(《佛教戒律与中国社会》)唐朝高僧义净到印度求法,发现印度佛教四部之间,以着裙的差别来互相区分。久而久之,这种差别就会被本质化、绝对化,就像伊斯兰教将不吃猪肉视为穆斯林的绝对规范。
人们一贯认为中国文明对宗教较宽容,但中国同样存在不能妥协的神学争端,只不过不在一般意义上的宗教领域,而在礼仪方面。宋明两朝都发生远房宗支入继大统,新皇帝想称生父为父而引发的轩然大波;明万历帝意图废长立幼,遭群臣誓死力谏,结果是皇帝被迫放弃后长期消极怠工,数十年不上朝。朝鲜李朝的礼讼也极剧烈,宋时烈作为朝鲜儒学学者中唯一称“子”者,可谓德高望重,也很受肃宗器重;最终却因1688年立世子问题触怒肃宗,以82岁高龄被流配济州岛,随之竟被赐死。远方入继对生父母应持何礼、立长还是立幼、丧礼应守三年还是七年……这些在中国文明(尤以宋明两朝为甚)范围内都是极重大的、不可妥协的争端,多次演变成重大政治危机。由此也可见岳飞当年竟敢以武将之身上书建议高宗立皇储,堪称不知死活,引发皇帝震怒是一点不奇怪的,也是他最后死于风波亭的重大原因之一。
中国人很早就意识到了这种歧异、差别的不完整性和偏执性。《庄子·天下篇》载,墨子死后,几派门人“俱诵《墨经》,而倍谲不同,相谓别墨”,互指别人是异端、误解了、走岔了。明乎此,金庸《笑傲江湖》中华山派分为剑宗、气宗的故事,就不仅仅是一个肤浅老套的江湖故事了,它也是一个深刻的隐喻,所谓“二人将书中功夫一加印证,竟然牛头不对马嘴,全然合不上来。二人都深信对方读错了书,只有自己所记得的才是对的”,在历史上比比皆是。《荀子·显学篇》谈到:孔墨两家的分支都自称是真孔墨,但孔墨已死,谁能决定哪个才最符合本意?孔子、墨子都自称取法尧舜,虽取舍不同,却都自称最合尧舜本意;尧舜也不能复生,又有谁能判断?这种疑问开启两个路向:一是回到原典,探究最初的本源的原意究竟为何,这是原教旨主义的发端;二是认为现有的割裂都是不完整的,而追求一种完整的、统合性的解释。前者基本是西方的路向,而中国则重后者。
黄仁宇曾说:“宗教上的事体很难中立,并且各人对神学解释之反应往往不可预知。……宗教包括了各种最高的价值和最后的观点,这些因素无法分割,也无分大小,总之就是不能妥协。”但宗教只是人类生活的一端,历史上在不同领域,其实都充斥着这种主观认定的差别。之所以说“主观认定”,是因为在某甲看来的重大分歧,在某乙看来往往根本不足为道、甚至相当可笑。2004年南京一对夫妻(都是哲学博士)在结婚四年后离婚,原因是他们长期争论黑格尔“绝对理念”思想的形成是否按时间顺序分三阶段,无法妥协。族群政治中这类“对细节的陶醉”就更多了,如羌族不同群体之间“一截骂一截”,嘲笑“吃荞麦的蛮子”,以是否吃大米作为汉与非汉的区分,只不过是人们主观的异己想象与建构。在广西山区,种水田与种旱地、吃大米与吃玉米、穿洋布与穿土布……这些相对的差别都可以被绝对化、本质化,成为族群分类的标志,并为自身的优越感合理化。
布尔迪厄指出,社会认同建立在“区分”(distinction)之上,各群体都是通过制造差别来凝聚自身的;通过创造、操弄生活品味的“区分”,一个人群借以敌视最亲近也因此最有威胁的另一群体。因此,往往越是相似和亲近的两个群体,越是有一种意图相互区分的焦虑感。葡萄牙语和西班牙语本极相近(一些西班牙学者干脆认为葡萄牙语只是西班牙语的一个方言),葡萄牙人也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设法使葡萄牙语的拼法尽量与对方不一样。1991年乌克兰独立以来,患上了一种被俄罗斯学者称为“国家缺陷综合征”的疾病,即千方百计地设法证明:乌克兰不是俄罗斯。相似的例子,在韩国和台湾身上,也能看到很多。
爱伦坡的小说《William Wilson》中,主角有一位同学,与他同名同姓,并且年龄、体形和相貌比兄弟之间还要相似。他简直无法忍受这种相似。对这个极相似的人物,他怀有复杂的感情,既混有“使他恼怒的敌意(可是还不到憎恨的程度),又有些敬佩之意,更多的是尊敬之心,同时又十分恐惧,还带有大量心神不宁的好奇心”……最后,他的烦躁转化成憎恨,终于把对方杀了。现代社会的垂直流动和跨文化交流带来的可怕侵蚀力,使得一切界限模糊,因此人们加倍觉得必须要创造和保留差异——并不奇怪,在二战前,有明显特征可识别的犹太人反而少受鄙视,而那些已被同化、看起来和德国人极为相似甚至无法辨别的犹太人,却非常受德国人厌恶,因为他们模糊了界限,威胁到了自己。
这样,按Edward Said的说法,认同政治变成了分离政治——需要补充的是:在我看来,“认同政治”和“分离政治”本来就是一体之两面。爱本群体往往意味着恨另一个群体(即使不是恨,至少是排斥和抗拒),两者不可分离。在宗教上,这种排斥异端总是导致原教旨主义兼备道德至上与意识不宽容的双重特征(在《心灵史》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在现实政治中,则是一种不讲理性(不是非理性)的强烈感情,有时在外人看来,就成了一种“就是好啊就是好”的可笑自夸,自恋往往也是自怜。
毕竟,按照科学家的说法,人类和猩猩之间的基因差异也不过就是2%,而两者天壤之别的命运却由此奠定。现代工业产品的雷同使得广告的根本任务从一开始就是“制造差别”——工业产品之间并不存在本质差别,A品牌的冰箱和B品牌的冰箱都只有细微不同,然而通过操纵、运作,广告却能使人对两种品牌的冰箱有着巨大的体验反差。这其间的基本原理与现代政治如出一辙,由此也不难理解,为什么现代政治越来越像一场广告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