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北河以东的“农奴制第二版”
教科书式答案
引用:
早在十字军东侵(11世纪末到13世纪末)以来,德意志的农奴制就开始走向瓦解,农奴逐渐摆脱农奴地位而变为自由农民了。他们可以自由迁徙,自由租种地主的土地,不再为地主提供劳役,而只是缴纳实物地租了。
但是到16世纪,德意志农民又开始下降到农奴的地位,农奴制又恢复了,这种情况恩格斯称为"农奴制第二版"。有的地主趁农民缴不起地租的机会,把农民的份地收归己有;有的地主在农民流入城市时,把闲下来的份地收归己有。这种剥夺农民土地的行为,令人想起英国的圈地运动。但是与圈地运动不同的是:第一,德意志地主一般地并不剥夺农民的全部土地,而只夺取一部分,还留下一部分供农民使用。第二,德意志地主不是驱逐农民,而是把他们固定在土地上,叫他们为自己服劳役。
17世纪的三十年战争又进一步推进了农民农奴化的过程,有更多的农民变为农奴。在北德意志及东北德意志,有三分之一的耕地变成刑棘丛生的荒野,地主们往往把这些荒芜下来的份地收回。此外,战争使许多农民破产:他们失去劳动工具、家畜、肥料及种籽等等,地主便利用农民的这种困难,收回农民的一部分份地。这些地主在收回一部分份地之后,便把农民变为农奴,强迫他们为自己服劳役。
"农奴制第二版"在北德意志及东北德意志表现得最为突出,如勃兰登堡、普鲁士、波美拉尼亚、梅克伦堡及西里西亚等地便是农奴制盛行的地区。在这些地区,农奴制采取最残酷的形式,在某些场合,农奴每周全部时间都在地主土地上劳作,他们只能利用夜晚的时间耕种自己的份地。地主往往用监工,手执鞭子,监督农奴劳动。农奴被剥夺了大部分自由:他们不能学习手艺,不得地主同意也不能结婚。农奴也常常被出卖、出借或被典当出去,甚至在地主的赌场中被输掉。每一个地主都身兼地方法官或警察长,农民完全处在地主的任意宰割之下。
只是在西南、西部及西北德意志还保存着自由农民。但是即使在这些地区,自由农民所受的剥削也是相当沉重的,地主强迫他们缴纳数量很高的实物地租或货币地租,而且他们有时也必须向地主提供一定的劳役地租。
那末,为什么在西欧资本主义方兴未艾之际,在德意志却出现了"农奴制第二版"的历史倒退现象?经过德国及东欧国家的学者的多年研究,原因已经弄清楚了:第一,16、17世纪西欧资本主义有了很大的发展,随着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城市人口猛增,因之对粮食的需求也猛增,世界市场上的粮食价格也随之猛涨。在这个情况下,德意志地主有经营粮食生产的强烈要求。同时,由于德意志经济落后,地主不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何物,为了经营粮食生产,他们只能在古老的农奴制中找到出路。第二,德意志地主贵族在地方上拥有很大的权势,他们可以任意摆布农民;同时德意志的市民阶级力量薄弱,他们无力去支持农民反抗地主恢复农奴制的横霸行为。
就我个人理解,原因有二:
第一,价格革命导致的农产品利润激增,易北河以东的大农场集约化经营优势明显,这是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习惯法衰落,罗马法复兴,同时中央王权孱弱。这两者互为因果:王权不振导致可以通行全国的习惯法“令状”不足,不足以满足社会需要,统治者及其法学家只能求诸罗马法,以罗马法标准判定人身地位,则很多带有“农奴”残余的自由农民立即被降为农奴;同时,封建割据势力可以轻易抵制中央法庭对地方的干预,王权则无法对农民地位的恶化提供必要帮助,社会新兴阶层失去了发展壮大的机会,没有他们的帮助,王权在与地方贵族的斗争中即处于无可挽回的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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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U·罗格纳 于 2008-5-25 12:58 编辑 ]